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按照市委、市政府《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和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3年工作計劃》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天津工作的“三個著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聚焦“1+10”行動方案,立足新發展階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以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統籌推進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和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堅定不移推動
綠色低碳發展,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著力提升環境治理能力,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著力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環境問題,有效管控環境風險,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向著建設經濟強區、打造品質之城,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核心區的目標扎實邁進。
二、主要目標
2023年,完成天津市下達的單位地區生產總值(GDP)能源消耗控制目標,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比率達到73%,平均降塵量控制在6噸/月·平方公里以下,完成國家下達的重污染天數控制目標及主要大氣污染物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重點工程減排量任務。地表水Ⅲ類水體比例達到75%,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100%,海河海津大橋斷面、津河馬場道斷面、衛津河紀莊子橋斷面達到Ⅲ類水質考核目標,外環河微山路斷面水質考核高錳酸鹽指數不高于8mg/L、化學需氧量不高于25mg/L、氨氮不高于1mg/L、總磷不高于0.2mg/L,劣V類水體全面消除,完成水污染物重點工程減排量任務,化學需氧量消減50噸、氨氮消減5噸。推動3個污染地塊完成修復目標任務,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三、重點任務
(一)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1.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
碳中和。貫徹落實《河西區碳達峰實施方案》,按照天津市部署安排,結合我區實際,進一步完善我區碳達峰
碳中和“1+N”政策體系。全力推動低碳示范社區創建工作,積極開展
碳盤查,探索建設低碳項目實際應用場景、光伏發電、植物
碳匯等示范工程,開展節能及低
碳管理,切實降低社區
碳排放強度,確保通過中期評估。
2.加強生態環境準入管理。推動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三線一單”分區管控成果作為區域資源開發、產業布局、結構調整、城鎮建設、重大項目選址等的重要依據,健全以環境影響評價為主體的生態環境準入制度,統籌生態保護和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嚴格規劃環評審查和項目環評準入。
3.推進清潔生產和能源資源節約高效利用。持續推進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合理分解、制定重點用能單位2023年度節能目標,組織開展2022年度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工作,對重點用能單位開展節能執法監察,增強節能監察約束力。依法確定年度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并開展評估驗收工作。配合市級部門持續推進
碳交易市場建設,積極推動符合要求的項目參與碳排放交易,嚴格落實
履約制度。
4.加快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嚴格落實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規劃環評,以及產能置換、總量替代、污染物削減等要求。加大工業、商業、建筑、交通和公共機構等領域的節能降耗技術應用范圍。鼓勵實施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推廣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和高效節能產品。推動綠色技術應用、生產過程綠色化、智能化和可再生循環,減少污染物排放,積極構建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生產結構。
5.推動能源消耗清潔低碳。建設能源電力先行示范區,打造
新能源優化配置
平臺,推進屋頂光伏發電等項目。禁止新建燃煤鍋爐及工業爐窯,持續鞏固居民清潔取暖成果。嚴格執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要求,堅持商業散煤治理長效機制,鞏固散煤治理成果,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加強鍋爐污染排放監管,全面排查生物質鍋爐污染物治理設施安裝使用、生物質燃料消耗及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情況,加強燃氣鍋爐低氮燃燒設備運
行情況及超標排放監管力度,鼓勵直燃機使用單位進行改造,減少氮氧化物排放。
6.推動交通運輸新能源化。持續提高建設領域中新能源汽車比例和國六排放標準汽車比例,提高輕型環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新增和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租賃車輛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
7.推進綠色
低碳生活方式。廣泛開展綠色低碳系列創建行動,以示范建設為引領,以點帶面、全域推進綠色
低碳生活方式,65%以上的社區達到綠色社區標準,新建民用建筑100%執行
綠色建筑設計標準,黨政機關率先創建節約型機關。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體系,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全力推動垃圾分類箱房建設,創建垃圾分類示范小區和示范街道。扎實推進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推動落實綠色消費激勵機制,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鼓勵采用步行、騎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
8.有序推進“無廢城市”建設。落實區級“無廢城市”建設方案中重點任務及指標體系要求,推動年度建設任務目標任務落地,完成55個“無廢細胞”創建;按照“無廢城市”建設相關要求,深入推動汽車修理集中區域內固體廢物分類管理、高效處置,探索使用門禁及視頻監控等方式強化解放南路汽車城內危險廢物監管,編制專項“無廢細胞”建設標準,逐步建成“無廢汽車城”。探索數字科技賦能“無廢城市”建設,融合固體廢物協同碳排放監督管理、無廢理念宣傳、碳普惠等工作,搭建區塊鏈基礎設施,逐步構建“無廢城市”長效機制,形成無廢河西“一張網”管理模式,以“無廢城市”建設推動“雙碳”目標實現。
(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1.著力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強化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指揮機制,規范預警響應和解除流程,加強區域重污染天氣預警研判及應急響應,研發環保智慧平臺預測模塊,開展重污染天氣下重點區域雷達監測。
按要求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組織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修訂應急保障實施方案。動態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嚴格核定工業企業績效等級,實施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確保減排措施“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強化應急減排應對,科學實施重點行業生產調控,加強面源、移動源應急減排監管,削減污染峰值。將特殊時段禁止或限制污染物排放要求依法納入排污許可證。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加大部門聯合執法檢查力度,開展柴油貨車、工程機械等專項檢查;加強運輸車輛、廠內車輛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應急管控。充分發揮網格員巡查作用,加強面源應急減排監管,全力削減污染峰值。
2.著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開展臭氧污染防控專項行動和精準監督幫扶工作,建立臭氧污染天氣管控清單,探索建立臭氧常態化應對機制。強化涉VOCs污染源監管執法,制定專項行動方案,全覆蓋檢查、檢測涉VOCs污染源,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開展涉VOCs排放廢氣旁路動態更新排查,探索使用快速檢測等方式強化日常監管效能。推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膠粘劑。城市建成區范圍內施工工地(橋梁油飾除外),100%使用低揮發性工程涂料。合理安排涉VOCs作業實施季節性調控,錯開5至9月高溫時段。2023年底前,完成重點行業“一企一策”方案制定。實施重點行業VOCs治理設施綜合提升改造、簡易低效治理設施清理整治,以及無組織排放環節綜合整治。
加強加油站油氣管控力度,開展加油站專項執法檢查,更新管理清單,加強監督抽測,確保達標排放,嚴厲查處在卸油、停泊過程中破壞汽車罐車密閉性的行為。嚴厲打擊黑加油站和非法流動加油車。加強車用油品、車用尿素的監管,對銷售環節開展聯合監管。
3.持續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2023年7月1日起,實施重型汽車國六b標準。加強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日常管理,嚴格落實禁排區管控要求,柴油車年攔檢量不少于4000輛次,對集中停放地、維修地的車輛抽檢不少于500輛次;抽查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少于800臺次,對部分機械進行排放檢驗,比例不得低于20%。規范管理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開展檢測數據核查工作,重點核查首檢超標車、路檢超標車、外埠車輛、5年以上老舊柴油車和“黑名單”內車輛。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繼續優化道路交通。
組織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達標排放專項檢查,每季度全覆蓋檢查施工工地,重點核驗信息公開、污染控制裝置、編碼登記等,持續實施使用機械信息編碼登記工作,做到“應登盡登、動態清零”。建立施工工地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臺賬,動態更新在用機械數量。推動使用15年以上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更新,積極推廣應用新能源機械,鼓勵新增或更新的3噸以下叉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城市建成區范圍內施工工地(橋梁油飾除外),100%使用國三及以上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拓展非現場監管手段應用,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檢查力度,基本消除工程機械冒黑煙現象。鞏固多部門協調配合的工程機械環保監管機制,形成編碼登記、進出場記錄、排放檢測、超標處罰撤場全鏈條管理。有序推動在線監控,推動有條件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安裝電子標簽,實施電子圍欄管理。
4.堅決打好群眾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整治攻堅戰。
強化揚塵污染管控。制定揚塵污染管控專項行動方案,有效治理揚塵污染。加強在建施工工程“六個百分之百”控塵措施監管,繼續推動重點區域地鐵施工焊接作業采用環保型焊材,確保作業現場配備焊接煙塵收集裝置。每半年更新各類施工工地揚塵管理清單。開展渣土運輸合法合規整治行動,切實提升渣土清潔化運輸水平。組織開展裸地動態排查治理,確保新增裸地治理完成率100%。強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現場揚塵管控工作,對于“六個百分之百”控塵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工程項目加強處罰,對于揚塵治理不到位、屢查屢犯的施工項目通報,倒逼企業合規守法施工。在工程建設施工現場范圍內臨時設立的散體物料堆場,嚴格落實揚塵管控措施。加強禁燒監管,持續加大對露天燒烤、焚燒落葉、垃圾、紙錢或者燃放煙花爆竹等大氣污染行為巡查力度。實施“以克論凈”考核,結合氣象條件科學掃保,提高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2%以上。持續開展區域降塵量考核,強化降塵監測結果通報,加強對街道的現場指導幫扶。
深化惡臭與油煙污染排查治理。重點關注惡臭異味信訪舉報案件,根據信訪投訴和惡臭污染源信息,定期更新惡臭異味污染分級管控臺賬,加強惡臭異味污染排查,動態更新惡臭異味源清單,督促指導納入重點管控臺賬的企業建立“一企一策”惡臭異味治理方案。推進市政設施惡臭異味整治,對不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運輸車輛組織維修、更換,對投訴集中的生活垃圾轉運站開展對標治理。加強對重點污染地塊的異味監督管理,定期開展監督性監測。開展餐飲單位拉網式排查,制定專項檢查方案,全年檢查不少于1500家餐飲油煙排放單位,抽測不少于300家,確保油煙凈化設備正常運行和定期維護,實現達標排放。推動20家重點區域、投訴集中或大型餐飲服務項目安裝油煙在線監控設備,建立信息化監管模塊。對無證無照或超經營的餐飲企業,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對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飲食服務項目進行依法查處。
加強噪聲擾民治理。制定噪聲污染防治專項工作方案,重點針對工業企業、社會生活、建筑施工、交通等領域,開展噪聲污染專項治理行動。加強交通噪聲治理,有效降低各類交通噪聲投訴率,推動交通干線周邊聲環境持續改善。加強社會生活噪聲治理,進一步加強疏導、管控,及時、快速、高效處理各類社會生活噪聲違法警情,積極推動污染防治攻堅戰目標實現,有效降低社會生活噪聲投訴率,聲環境功能區年度夜間達標率達到75%。完成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范圍內突出噪聲源及影響范圍摸排,動態更新臺賬。加強安靜小區創建及維護,至少新建1處安靜小區,完成安靜小區復測工作。組織綠色護考工作,加強各類考試等特殊活動期間噪聲管控。完善聲環境功能區自動監測網絡,合理調整噪聲自動監測點位。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
1.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
根據城市黑臭水體環境保護行動排查問題清單,實施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汛期前完成清單內問題所涉及點位的排查整治工作,持續開展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整治,完善落實長效養管機制,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加快完善排水管網建設,因地制宜開展92個小區雨、污分流改造,常態化開展雨污串接混接點改造,實現城區污水“應收盡收”,全力削減水污染物排放總量。
強化汛期污染防控,建立完善雨水管網(井)清掏長效機制。持續開展汛前雨、污管網清掏,特別是加強汛前對馬場道、紀莊子橋斷面上游接入市政管道小區的清掏力度。強化排水管控,規范管理洗車、夜市、餐飲等生產經營性單位沿街商業排水行為。建立道路規范清掃長效管控機制,禁止將路面垃圾、濕法機掃作業廢水排入雨水井與河道。全力降低城市河道汛期污染強度,確保汛期津河、衛津河河西段、外環河西青段,降雨后河道污染強度逐步下降,氨氮濃度不超過8mg/L。
2.深入打好河流水質提升攻堅戰。
強化“七河十湖”水質監管。成立工作專班,全天候緊盯國控、市控、微站自動監測數據。堅持控源、治污、擴容、嚴管,深入推進海河匯入支流口巡查、檢測、監管機制,持續對復興門泵站雨水排水閘機點位與海河復興河點位進行動態檢測。修訂《河西區街域地表水環境質量月度評價及排名辦法》,完善水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發現解決工作機制,提升水環境監管水平。
嚴控環境準入,原則停止審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工業項目,全面推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開展工業企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專項執法檢查。加強水污染治理設施監督監測,嚴厲查處“雙超”排放或偷排工業廢水等環境違法行為。
開展醫療污水處理設施補短板行動,二級及以上和20張床位以上醫療機構完成“一級強化處理+消毒工藝”設施建設改造任務,不斷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和環境管理水平。強化執法檢查,確保廢水治理設施正常運行,醫療機構污水規范消毒。
3.深入推進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2023年全面完成入河排口排查、溯源,制定“一口一策”分類整治方案,有序完成整治任務。年初完成最后一輪骨干河道及重要支流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工作,按照“有口皆查、應查盡查”要求,完成雨洪口、泵站等入河排口排查溯源,完成入河排口名錄信息臺賬,繪制入河排口分布圖和溯源點位圖,構建“受納水體—入河排口—排污通道—責任主體”全過程監督管理體系。安裝16套水質監測微站,建設水質管理平臺,實時掌握排污狀況,第一時間進行數據統計分析、指標超標報警、現場監察反饋,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在津河、衛津河沿線5個口門更換偏心半球閥,治理口門滲漏問題,探索河道治理新措施。配合市級部門做好入海河流排水口門監測、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全面降低河道污染負荷。
4.全面落實河長制、湖長制。
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強化各級河長、湖長履行水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加大河湖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制止和處置“四亂”問題,杜絕反彈反復。開展河湖垃圾治理專項整治行動,對河湖水面漂浮物、堤岸垃圾、垃圾堆放點等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清理整治,并進行無害化處理,降低雨季污染物沖刷入河量。規范垃圾轉運站管理,防止垃圾滲濾液直排入河。
健全上下游聯防聯控機制。強化跨區河流上下游、左右岸污染協同治理與保護力度,建立與上下游南開區、和平區、河東區、西青區、東麗區、津南區組織協調、信息共享、應急聯動的會商機制,聯合開展跨區河道環境保護、治理、執法工作,密切監控河道水資源和河岸環境狀況,重點對入境水污染開展跟蹤溯源。
(四)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
1.嚴格管控土壤及地下水環境污染風險。以陳塘科技商務區、原造紙廠等區域為重點,加強騰退地塊污染防治管控,督促地塊主體單位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開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監督檢查工作;有序推進土壤污染治理修復,推動3個污染地塊完成修復目標任務,對進入風險管控階段的地塊開展日常監管巡查;控規編制、修改中,充分考慮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環境風險,合理確定土地用途,嚴格建設用地環境安全;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持續規范地下水環境監測井管理,保障地下水環境安全,督促列入天津市地下水污染場地清單的地塊進行治理。
2.推進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協同防治。持續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組織開展新污染物治理、重金屬、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專項檢查工作,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確保危險廢物、醫療廢物100%安全處置;推進危險廢物源頭減量,強化源頭減量和全過程控制。積極探索危險廢物“點對點”資源化利用模式,提高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率。
(五)統籌推進城市生態保護,防范生態環境風險
1.強化生態保護監管,推進城市綠化工作。積極探索“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配合市級部門推進生物多樣性工作;建設城市綠道公園三期,不斷新增、提升綠化面積。推動中央綠軸南段建成開放,新建10個“口袋公園”,提升城市生態與環境品質。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監管,確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減,生態環境質量穩中向好。
2.加強生態環境風險防范。完善生態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加強環境應急物資儲備。以涉危險廢物、涉危險化學品、核與輻射技術利用單位等行業企業為重點對象,持續開展環境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工作,壓實企業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強化風險防范意識,實施分類分級風險管控,確保無環境安全事故發生。加強核與輻射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與防護監管,加強風險監測、預警、防范,提高應急響應、安全保障能力。
(六)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1.強化生態環境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著眼重點行業、狠抓源頭治理、發揮示范作用。統籌溫室氣體與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充分利用減污降碳治理工藝,強化大氣污染防治與碳排放管理協同性;防范氣候變化不利影響和風險,保障環境安全;開展低碳示范建設,形成有特色、可復制推廣的減污降碳協同模式。
2.強化生態環境法治保障。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法規標準。強化執法能力建設,以年度考核指標及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為導向,深化“互聯網+監管”,依托環保智慧平臺,提高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水平。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推進公平公正規范執法。開展各類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推進部門綜合監管,持續保持嚴厲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依法提高由線索到案件的轉化率,堅持環境違法典型
案例曝光制度,健全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公檢法聯動機制。持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各項工作,規范工作程序,提高案件質量,實現案件新突破,為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有力支撐。扎實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配合市級部門完成第二輪市級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
3.強化生態環境經濟、科技支撐。推進環境治理市場化,引導各類資本參與環境治理投資、建設、運行。落實生態保護補償制度。落實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組織開展綠色發展 “領跑者”企業評選。落實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政策措施。完善區級環保智慧平臺建設,完成餐飲油煙在線監控
試點建設,完成地表水水質管理模塊建設,探索建設“無廢城市”監管模塊,充分利用“全面感知、互聯共享、智能協同”智慧網絡融合的多元數據,針對重點指標實施動態監測。發揮雷達、走航等科技手段的作用,著力提升及時預警和管控能力。
4.強化生態環境統籌監管。依法開展排污許可證核發、變更及登記工作,扎實推進排污許可證和執行報告質量審核,全力推動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嚴格實施企事業單位污染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監督企業依法披露環境信息。持續推動大氣、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系統安裝和聯網工作,實現重點單位聯網率達到90%,自動監測數據有效傳輸率達到95%,督促非重點排污單位按照標準規范開展自行監測。持續開展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加強監測人員新標準新技能培訓,提升服務管理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門、各街道要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鞏固擴大環境質量改善成效,作為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具體行動,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保持定力、接續奮斗,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圍繞重點攻堅任務,明確目標責任,精心謀劃部署,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力量攻克群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努力鞏固擴大污染防治攻堅成效。
(二)全面落實責任。各部門、各街道要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關于推動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河西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專題研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細化落實舉措,全力組織實施,嚴格進度管理,強化督查檢查,及時發現、解決推動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重點任務按計劃建設、按要求見效。
(三)嚴格執法監管。各部門要切實落實生態環境監管職責,強化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組織推動本部門、本領域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工作,持續加大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執法隊伍建設,持續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能力建設,重點強化對各街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人員技術能力培訓。
(四)強化督察考核。以環保目標責任制考核為抓手,強化攻堅調度機制,進一步加強環境質量目標管理,強化通報和快速整改機制,強化現場幫扶指導,壓緊壓實區、街兩級目標責任;對進度滯后、效果達不到預期等問題,要早發現、早處置、早解決,對因攻堅措施推進不力、敷衍應對、不作為不擔當等導致目標任務未完成的,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