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委、市政府印發了《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邁向建設美麗上海新征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明確了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重大任務和保障措施,是今后一段時期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行動指引。
問:《實施意見》的編制是如何考慮的?
答:總體思路上,在全面落實中央意見有關要求和穩固“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堅戰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充分銜接本市“十四五”規劃、第八輪環保三年行動計劃,以及國家相關最新政策要求,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廣度,把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為推動源頭治理、促進
綠色轉型的總抓手,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更高標準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構建和諧優美生態環境。
總體安排上,接續本市“十三五”期間“1+1+3+X”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體系,結合國家部署要求和本市實際,按照“1+1+X”體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其中,第一個“1”是印發本《實施意見》,第二個“1”是實施第八輪環保三年行動計劃,“X”是推進實施若干專項行動。
問:《實施意見》的指標體系有何特色和亮點?
答:指標設置充分銜接國家攻堅戰的意見、“十四五”規劃目標,并根據國家對我市“十四五”主要約束性指標的新要求,對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環境空氣質量(AQI)優良天數比率等指標提出了更高要求。與我市去年印發的“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相比,PM2.5從<35微克/立方米提升至<30微克/立方米;AQI優良率從85%左右提升至90%以上;近岸海域優良水質比率從達到14%左右提升至18%。
總體目標是,到2025年,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氣;地表水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達到6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基本達標;土壤污染等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各類固廢資源化利用水平持續提升,生態服務功能穩定恢復,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初步實現。
問:《實施意見》的任務包括哪些內容?
答:《實施意見》圍繞綠色低碳發展、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維護城市生態安全、提高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等,提出了6大任務32項具體舉措。
一是全面推進綠色高質量發展。重點實施本市碳達峰“十大行動”,加快構建減污降碳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的制度機制。推進能源、產業、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結構調整和綠色升級。打造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崇明島
碳中和示范區、臨港新片區、五大新城綠色發展新高地。
二是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關鍵環節、突出問題,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著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新一輪環境空氣質量改善計劃。推動貨運向公轉鐵、公轉水方式發展,優化集疏運結構調整,持續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加強揚塵、餐飲油煙等社會污染源治理。
三是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統籌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統籌區域與流域,進一步鞏固全市河湖“消黑除劣”治水成果。持續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狠抓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鞏固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在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打造跨界水源保護區協同監管示范樣本。陸海統籌、區域聯動,實施長江口—杭州灣綜合治理攻堅戰。
四是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分類管理、風險管控,持續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以農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環境整治、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農業廢棄物回收利用、養殖污染防治等為重點。深入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積極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持續提升固廢源頭減量和綜合利用水平。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強化源頭準入和環境風險管控。
五是切實維護城市生態安全。深入開展增綠行動,推進綠地、林地、濕地融合發展,系統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促進自然生態系統質量整體改善。強化生態環境風險防范,保障城市生態安全。
六是提高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通過加強法治保障、完善經濟政策、完善投入機制、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提升監管執法效能、完善監測體系、構建科技創新體系等具體舉措,推進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
上述任務中,聚焦解決群眾關切、社會關注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重點部署推進“6+2”個專項行動。“6”是指推進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長江口-杭州灣綜合治理攻堅戰、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消黑除劣”成效保衛戰、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等6個標志性專項行動;“2”是指延續本市 “十三五”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無廢”“增綠”兩個專項行動。
問:如何做好此次攻堅戰役的組織實施?
答:為確保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決策部署落地見效,《實施意見》從5個方面提出了加強組織實施的相關要求。一是強化組織領導,依托上海市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加強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的統籌領導、協調推進和監督落實。二是強化責任落實,壓實各級黨委、政府、部門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三是強化監督考核,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重點任務納入市政府目標管理體系,繼續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四是強化宣傳引導,廣泛傳播生態文明理念,做好典型
案例和先進事跡的報道與推廣。五是強化隊伍建設,著力提升基層生態環境保護隊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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