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塑料制品的回收與循環再生或者能源化需解決三個問題
促進塑料制品的回收與循環再生或者能源化,在近期和今后一段時間,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解決如下四個現實問題。
一是在回收環節,雖然塑料制品可以再生,但是收集、運輸、清洗環保成本太高,難以獲得利潤;一些塑料制品因為價值低,回收端難以或者不愿意回收。在政策支持方面,可以借鑒一些發達國家的經驗,將回收市政廢棄物所需的成本向塑料生產者延伸,所收取的費用用于資助前端回收環節,提升專門回收塑料制品的積極性。在源頭環節,可以參考全球消費品
論壇(CGF)與其聯盟成員2022年發布的黃金設計原則,消除不必要的塑料包裝,除去塑料包裝中的不利因素,從而減少全社會塑料的使用與廢棄總量。
二是塑料制品的循環利用與城市生活垃圾收運體系未實現有效銜接。國內生活垃圾分類系統普遍比較簡單,未設立獨立的塑料垃圾收集桶,塑料垃圾的專門收集往往需要投入專門的人力。需要垃圾分類體系在社區適當的地點集中增設塑料、紙張、金屬、玻璃等類別的垃圾桶。可以鼓勵社區居民投放塑料袋裝生活垃圾,在餐廚垃圾處理基地、其他垃圾處理基地通過機械化方式集中統一回收塑料袋,既方便居民投放垃圾,也破解垃圾投放環節回收塑料袋的難題。
三是在回收環節,目前缺乏專門的可降解塑料制品回收體系,一旦可降解塑料中摻雜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不利于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降解;一旦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回收體系中摻雜可降解塑料,不利于不可降解塑料的再生利用。建議在塑料回收體系中設立可降解塑料與不可降解塑料的識別體系。
四是塑料制品回收和循環利用行業經濟效益不高,集約化、規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技術和項目還存在循環但不經濟、不低碳的問題,導致技術推廣的綜合成本效益優勢不明顯。建議國家在鼓勵公平競爭的同時,更新再生產品和再生材料的標準和目錄,針對再生產品、再生材料完善稅收優惠和政府優先采購制度,引導生產企業提高再生原材料比例。
(常紀文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蔣南青系中華環保聯合會綠色循環普惠專委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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