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污染物的治理,部門和地方可以怎么做?
明確了新污染物的環境風險,確定了優先管控的新污染物,那么對于新污染物的治理,於方認為部門和地方的工作重點應各有側重。
於方表示,新污染物治理涉及環節多、行業泛、領域廣,需建立跨部門協調機制。生態環境部門主要承擔篩查、評估和環境介質綜合管控和末端治理的任務,源頭和過程管控則更需要其他部門齊抓共管。
“一方面,加快供給側減排,優化石化、化工、橡膠、樹脂、涂料、紡織印染、農藥等重點行業產業布局,落實禁止、限制措施,淘汰涉新污染物落后產能,推動清潔生產和
綠色制造。另一方面,加強需求側倒逼,制定和完善玩具、化妝品、洗滌用品、電子電器、紡織品等消費產品標準,明確新污染物的含量限制要求,鼓勵和推動
綠色消費,進一步規范前述消費產品及農藥、抗生素、消毒產品、塑料制品等產品的使用和市場行為。”於方說道。
地方應該如何管控?於方表示,“新污染物治理需要深入產業鏈最前端和最終端,在地方扎根落地,形成中央到地方的全國聯動。各地應結合本轄區特點,制定新污染物治理實施方案,在落實國家任務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開展本轄區的‘篩、評、控’工作,在重點流域、重點行業分布區、重要受體敏感區,開展調查、監測、評估和精準政策制定等管理模式的先行先試,以及替代、減排、固廢處置、污染場地修復等工程技術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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