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開展新污染物生態環境風險評估?
於方表示,關于化學物質的生態環境風險評估,主要包括危害評估、暴露評估和風險表征三個環節。
“第一個環節是對污染物進行危害評估,主要包括危害識別和危害表征。危害識別,就是根據體內實驗、體外實驗、計算毒理以及(定量)構效關系等科學數據和文獻信息,先識別化學物質的生態和健康毒性效應及其作用模式或機制。然后基于危害識別的結果,建立化學物質暴露與有害效應之間的劑量-反應(效應)關系,推導毒性參數,也就是危害表征。”於方說道。
“接下來需要進行的是暴露評估,這是對污染物進行風險評估的第二步。”於方解釋道,“暴露評估基于環境中的實測數據或模型估算化學物質對環境介質預測暴露濃度,根據暴露途徑和暴露參數,采用暴露模型估算化學物質對生物受體的暴露量。”
最后一步便是風險表征,何為風險表征?於方解釋說,“就是在化學物質環境危害評估及暴露評估基礎上,分析判別化學物質對生態環境造成風險的程度。可以采用風險矩陣、綜合指數評價等方法定性描述風險大小,或通過比較化學物質暴露水平與預測無效應濃度的關系,定量評估風險大小。”
對于新污染物的生態環境風險評估是否已經形成了成熟的評估系統?於方告訴記者,“目前仍需要重點加強危害識別環節中化學物質生態和健康毒性效應的基礎科研,包括體內外實驗和計算毒理研究,以及暴露評估環節中新型污染物的環境監測方法的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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