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該環境影響報告表存在抄襲《沙灣縣沙柳公路道路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行為和嚴重質量問題。兩個項目建設地點不同,但兩份報告表中關于項目起止點位置(環境質量狀況章節)、項目起點與同一料場的距離(工程土石方量章節)描述完全相同;大氣環境質量現狀監測點位置和監測日期不同,但所附監測報告中PM10和NO2的日均濃度監測值完全相同;聲環境現狀監測點位置不同,但前3個監測點的噪聲晝夜監測值完全相同;交通量預測量不同、設計速度不同,但兩者運營期交通噪聲預測結果完全相同。
塔城地區生態環境局對環評編制單位新疆綠佳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罰款23.36萬元,失信記分10分。對主要編制人員李世海、蔡博分別失信記分20分,列入失信黑名單,五年內禁止從事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工作。針對新疆綠佳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監測數據造假問題,塔城地區生態環境局將案件移送當地公安機關。同時,對沙灣縣生態環境分局原分管副局長、工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作出深刻檢查。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進一步加大環評文件復核力度,定期向地方生態環境部門移送相關違法線索,督促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嚴查環評文件嚴重質量問題,嚴打環評領域弄虛作假行為,切實維護環評技術服務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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