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
(桂政發〔2020〕39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精神,加快實施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以下統稱“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推進全區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
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
綠色發展之路,堅持“守底線、優格局、提質量、保安全”的總體思路,建立覆蓋全區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則。
1.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以“三線一單”為導向,將生態優先貫穿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布局,全面推動高質量發展。
2.分區管控,差別準入。集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劃分成果,形成以環境管控單元為基礎、與國土空間規劃相協調的分區管控體系,針對不同的環境管控單元,制定差異化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促進生態環境保護精細化管理。
3.因地制宜,動態更新。在落實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要求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選擇科學可行的技術方法,合理確定管控單元的空間尺度,并根據有關重大政策、規劃的變化,對“三線一單”相關管理要求進行動態更新。
(三)總體目標。
到2025年,建立較為完善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全區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產業結構調整深入推進,綠色發展和綠色生活水平顯著提升。
到2035年,建成完善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總體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基本實現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構建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
(一)劃分環境管控單元。
按照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生態保護紅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部門確定的環境質量底線進行生態環境綜合評價后所提出的管控要求,將全區行政區域從生態環境保護角度劃分為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一般管控單元三類環境管控單元。
陸域:優先保護單元主要包括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空氣一類功能區等生態功能區域;重點管控單元主要包括工業園區、縣級以上城鎮中心城區及規劃區、礦產開采區、港區等開發強度高、污染物排放強度大的區域,以及環境問題相對集中的區域;一般管控單元為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以外的區域。
近岸海域:優先保護單元主要包括海洋生態保護紅線的海域;重點管控單元主要包括港口碼頭、傾廢、排污混合、工業與城鎮用海、礦產與能源開發利用、特殊利用以及現狀水質超標的海域;一般管控單元為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以外的區域。
(二)制定生態環境準入原則清單。
以環境管控單元為基礎,銜接區域發展戰略、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功能定位,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從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防控和資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確生態環境準入要求,建立全區生態環境準入原則清單。
1.優先保護單元。在陸域優先保護單元內,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和城鎮開發建設;單元內的開發建設活動須在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劃的前提下,按照保護優先的原則,避免損害所在單元的生態服務功能和生態產品質量;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的,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進行管控;在功能受損的優先保護單元優先開展生態保護修復活動,恢復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在近岸海域優先保護單元內,以維護重要生態系統健康與生物多樣性為核心,結合環境敏感目標的保護需求,原則上參照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制定禁止或限制性生態環境管控要求。
2.重點管控單元。在陸域重點管控單元內,根據單元內生態環境質量目標和資源環境管控要求,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照差別化的生態環境準入要求,優化空間和產業布局,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不斷提升資源利用效率,解決局部生態環境質量不達標、生態環境風險高的問題。在近岸海域重點管控單元內,以提升環境質量、優化開發利用為導向,充分銜接對應區劃、規劃等要求,統籌考慮相鄰陸域的管控要求,結合環境質量現狀、環境問題和環境風險等因素,重點關注半封閉式海灣、入海河流河口、污水排海工程排放口、現狀水質不達標、存在重大風險源等區域,制定差異化的生態環境管控要求。
3.一般管控單元。在陸域一般管控單元內,主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基本要求。在近岸海域一般管控單元內,以維護海洋生態環境質量為導向,結合用海方式確定相應的生態環境管控要求。
三、應用實施
(一)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全區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強化“三線一單”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作為產業布局、產業結構調整、資源開發、城鎮建設、重大項目選址和審批的重要參考依據。各地制定的相關政策、規劃、方案要與“三線一單”充分銜接,不斷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硬約束作用,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做好支撐。
(二)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全區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把“三線一單”成果作為改善環境質量、實施生態修復、防控環境風險的重要依據,嚴格依法依規推進實施,加快治理區域水、大氣、土壤環境污染。組織開展優先保護單元的生態保護修復活動,進一步增強生態服務功能。加強重點管控單元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范,促進我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三線一單”數據共享及應用管理平臺,將“三線一單”成果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具體要求進行系統集成,實現數據科學化、精細化應用和動態更新管理。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推動與有關部門業務平臺互聯互通,實現數據共享共用。設區市人民政府要做好“三線一單”數據庫與國土空間規劃基礎信息平臺有效銜接及動態更新工作,實現數據共享及應用管理共用,構建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監測評估和實施監管機制,深化“三線一單”分區管控成果的應用。
(四)采取分批分級方式適時發布。
“三線一單”成果要與生態保護紅線方案、國土空間規劃等相關規劃相銜接,完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充分征求各方意見,根據國家和自治區工作要求,分批、分級適時發布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等成果。
(五)實施動態更新調整。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牽頭組織開展全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情況評估,充分聽取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意見,依據評估情況適時更新調整成果,并按規定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因國家和地方發展戰略、區域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等發生重大變化,以及國土空間規劃、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需依法依規進行調整的,由設區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區人民政府提出更新調整申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全區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三線一單”實施的主體責任,負責本區域內“三線一單”的落地和監督管理,將“三線一單”作為綜合決策的重要依據和前提條件,確保本地環境質量總體穩定。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要統籌做好“三線一單”成果的組織協調、管理應用、更新調整和平臺維護工作。自治區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及時提供、更新反饋“三線一單”相關文件和數據,并在職責范圍內做好實施應用。
(二)落實工作保障。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要牽頭組建長期穩定的專業技術團隊,并根據工作實際安排專項財政資金,切實保障“三線一單”成果實施、評估、更新調整、數據應用與平臺維護等工作順利開展。設區市人民政府應安排專項工作經費,組建本地專業技術力量,細化本地“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實施和應用等工作。
(三)強化監督考核。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要建立完善“三線一單”成果應用評估和監督考核機制,定期跟蹤評估實施成效,加強監督考核,推進實施應用。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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