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在全國范圍內開展ODS專項執法行動,請問目前進展如何?
封面新聞記者:我們注意到,生態環境部在全國范圍內開展ODS專項執法行動,請問目前進展如何?
劉友賓:2019年,中國認真履行《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的要求,致力于保護臭氧層和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ODS)的
履約治理行動,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是嚴格執法,加大打擊力度。2018年和2019年生態環境部連續兩年在全國范圍開展ODS專項執法行動。2019年6月-8月,聚焦山東、河北、河南等11個重點省市,開展專項檢查,排查相關企業656家,搗毀一家非法生產三氯一氟甲烷(CFC-11)的窩點,發現16家企業存在違法使用CFC-11問題,有關地方生態環境部門正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同時,為加強CFC-11主要原料的源頭管控,對全部16家副產四氯化碳企業實施駐廠監督,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實行生產工藝和產品去向全過程監管。
二是加強管理,提高監管能力。嚴格做好企業年度ODS生產和使用配額核發和檢查,嚴把ODS進出口審批關,啟動建設涉及全品類ODS的信息管理系統。根據執法實際情況,出臺了《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部分條款的執法解釋。制定并印發了《消耗臭氧層物質監管指南》,啟動了條例的修訂。在北京、河北、山東等地建成8家區域ODS產品檢測實驗室,并已完成了計量認證(CMA),能夠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檢測數據。
三是系統規劃,夯實履約基礎。2020年底前將建設完成ODS的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企業在線報送數據,各地可以通過系統實現對ODS企業的數據查詢,將全國涉ODS企業連成一張網,便于各地核實企業信息,進行供應鏈上下游的溯源追蹤。正在逐步推進ODS大氣監測網絡的規劃建設,以加強履約監測預警和成效評估能力。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進一步完善履約協作機制和政策法規體系,持續推動ODS淘汰、實現履約目標,繼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強化科技支撐和能力建設,深入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進一步加強可持續的履約體制機制建設,為構建全球環境治理體系作出中國貢獻。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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