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企業基于碳市場披露氣候變化信息,面臨的問題和挑戰有哪些?
王穎:《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中明確了重點排放企業需要定期公開年度溫室氣體排放報告,但尚未明確具體對外披露的內容、頻次和平臺。碳市場目前支撐的排放數據披露是基礎和起點,未來也需要部分自愿披露作為有效的補充,向市場傳遞企業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積極貢獻,而這些都需要更多政策的引導和支持。
從具體操作層面來看,還存在邊界不一致等問題。以電力行業為例,現在碳市場覆蓋的范圍主要是發電設施的排放,但如果要做氣候信息披露,那么企業自身機構運營產生的排放也應計算在內。但碳市場是不包含的。
此外,各監管部門要求的時間披露節點可能也會不一樣。比如美國目前是通過證監會來開展上市企業強制氣候信息披露工作,規定企業前一年的數據要按照年度財務報告發布的時間節點來公布其溫室氣體排放量。但美國當地的碳市場監管部門對于數據報送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有可能跟金融監管部門的要求不一致,存在時間差。
但我認為就現階段來說,這些還只是細節性的問題。對于實現“雙碳”目標來說,我們應更多著眼于化石能源如何平穩轉型、
新能源的替代等。因此,企業高質量的溫室氣體排放數據披露,以及基于它的風險評估及戰略設計,才是我們應該關注的重點。
趙小鷺:目前來說,氣候變化方面的專業人才是比較稀缺的,特別是開展數據統計和核算的專業人士。所以,要盡快加強人才培養,提升企業開展溫室氣體排放數據管理和參與碳交易的能力。此外,也要加強對地方主管部門、第三方機構的能力建設。因為這是一個需要企業、金融機構、第三方機構、監管部門共同參與組成的“生態圈”。
中國環境報:對于推動構建基于碳市場的上市公司氣候信息披露機制,您有哪些建議?
王穎:首先需要搭建系統的整體工作框架。這就涉及不同職能部門之間的協商合作。建議盡快成立協調機制,并征求包括學術機構、投資者、上市公司、金融監管部門以及生態環境部門的意見。
其次,要推進學術研究。構建綜合性學術平臺,加強氣候變化、能源和金融領域學術研究的融合。進行綜合模型的搭建,識別我國氣候風險評估的挑戰,制定信息披露的標準和準則。
第三,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依托全國碳市場數據報送平臺,進一步擴展其數據收集和分析的功能,確保我國氣候變化信息披露的一致性、連續性和可靠性。
第四,加強國際交流和合作。與歐盟、美國等國家和地區就氣候信息披露和風險評估等主題加強交流。在借鑒有益經驗的同時,識別不同監管框架下的差異,進而減少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投資者對于中國企業信息披露的誤讀。
第五,加強能力建設。從主管部門、金融機構、上市公司等多個層面開展能力建設,確保政策的落地。
對于企業來說,在我國“雙碳”目標下,盡快披露轉型計劃,以及
碳中和實現計劃、路徑等,對于自身未來發展是比較重要的一環。當前,包括美國、歐盟等主要國家和地區是非常重視這一點的,相關主管部門、金融機構及各類投資者會根據企業公布的計劃,對比執行的情況,來評估企業的低碳轉型力度,甚至會影響到企業的整體估值。
趙小鷺:碳市場的數據指標非常多,非常嚴格、科學,因為每1噸碳都是有價值的。我們的最終目標是減碳,是通過氣候信息披露推動企業高效減排,從而助力“雙碳”目標實現,而不是為了得到一個非常精準的排放數據,這是我認為需要特別注意的。在后續工作中,要注意避免為了披露而披露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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