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如何構建中國氣候信息披露體系
# 氣候投融資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廖原指出,在營造良好政策環境的基礎上要持續完善企業碳核算標準規范體系的建設,為高質量氣候信息披露奠定基礎;此外,要不斷的提高探索符合中國國情的企業氣候信息的獲取方式和模式,并且加強企業在相關方面的能力建設。
# 英國
兒童基金會中國項目主任劉強表示,下一步應該強化現有環境信息披露要求中的氣候要素,加強對碳排放量化數據、減碳措施及其成效的披露,并與國際標準對接;二是要形成一個廣泛適用的信息披露體系,加強信息披露的一致性、連貫性和可比性,幫助形成更大范圍的
碳價格的信號,構建更加氣候友好的金融和市場環境;三是建立跨領域、跨行業的協同機制,打通金融圈、企業圈和氣候圈,形成合力;四是加強金融機構和企業間的溝通交流與合作,推動企業對氣候風險認識的提高、企業參與意愿的提高,促進企業開展具有實效的減碳措施,并給企業賦能。
#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總經濟師張昕指出,碳市場建設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設的相互促進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二是強化制度落實執行。下一步應該從四個方面建立完善的氣候信息披露制度同時促進碳市場發揮碳定價功能:
一是細化管理制度,開展政策穩定、要求連貫的信息披露;二是建立統一規范的信息披露技術要求,明確披露的目的、內容、方式、頻率、平臺、處罰規則等;三是在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指導思想下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平臺,統籌各部委信息披露平臺建設,在共享的理念下更好地發揮信息披露平臺作用。特別是對碳市場來說,要充分發揮交易所和注冊登記機構作為有效碳排放管理信息披露平臺的作用。四是除了強制要求參與
碳交易的企業去完成相應的信息披露的任務之外,還要充分鼓勵企業自愿披露更多和碳排放以及
碳資產管理相關的信息。最后要提升參與
碳交易的企業的基本認識,以認識指導行動,最終推動碳市場和信息披露制度的相互促進。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國際合作研究處副處長戚悅指出,通過各行業之間的協調,打破行業信息壁壘,加強行業信息標準管理,從更高的格局和層面上,更直觀地反映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和踐行雙碳工作方面的成效、成果,從可行性角度,或者效果呈現的角度上,把企業氣候管理過程中好的案例、做法和成果通過貨幣化的形式體現出來。
# 上海市經濟信息中心 綠色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劉佳從企業具體實施層面提出了建議,包括加強氣候信息披露的系統性設計,加強信息鏈和價值鏈之間緊密結合,在披露的內容和要求方面突出重點體現績效。其次,要推動形成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以實現部門協同。三是,加強對數據安全的管理,提取適合金融資本或者是符合部門的監管的要求的數據,加強數據篩選、處理和監管。
# 上海環境科學研究院高級工程師胡冬雯提出了三點建議:一是在國家層面開展氣候信披標準體系的建設并配套執行細則;二是充分運用數字化手段,包括大數據、物聯網、區塊鏈等來進一步降低信息披露成本;三是要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創建協同機制,打破以職能為壁壘的管理模式,共同建立氣候信息披露的大框架。
“一帶一路”綠色發展國際研究院執行院長張建宇在致辭中指出,要實現碳中和的目標需要高達138萬億人民幣的資金支持,而氣候風險評估和價格信號是帶動上述投資的關鍵,不管是在未來氣候風險的管控還是來潛在的收益的確認上,高質量的氣候信息披露都是非常重要的一個交叉點,也是重要的基礎設施和實施的條件之一。從2011年至今,中國碳市場在建設和運行過程中,已經累積了豐富的溫室氣體核算方法學應用經驗,可以作為支持企業氣候信息披露的基礎,也是解決規范化披露氣候信息的關鍵環節。全國碳市場的統一數據報送體系和數據平臺,不僅能為氣候信息披露提供體系支撐,經由政府背書的平臺數據也可以保障數據質量和連貫性。
鑒于此,我們建議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部門、金融監管機構等相關政策制定部門的溝通配合,盡快建立日常協調機制,在綜合借鑒國際經驗、學術研究成果的基礎上,以中國經濟發展和行業特點為基礎,制定氣候信息披露政策框架體系和相關細則,為金融機構開展氣候投融資、推動企業低碳轉型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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