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碳交易現狀
中國雖然是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卻沒有被《京都議定書》納入到強制減排計劃,一直通過CDM參與全球的碳交易市場活動。我國的實體經濟企業為世界碳交易市場創造了眾多減排額,大部分是CERs。隨著全球碳交易市場的發展,我國也在大力發展碳交易市場,現在已經形成了以北京環境交易所、上海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權交易所為主的多家環境交易所,但是尚未形成一套規范統一的市場規則和法律制度來約束碳交易行為,而且碳交易產品比較單一,交易量也比較小。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二)碳交易前景
具有強制減排任務的國家2008~2012年的減排義務在《京都議定書》中有詳細的規定。根據國際權威機構有關數據,我國碳交易前景非常誘人。根據世界銀行2010年的報告,只有2009年第一季度CER的輸出量超過了需求量,而在2008年年底到2009年五個連續季度中的其余的四個季度均為需求量大于輸出量(見下表)。這四個季度的供求缺口表明,我國CDM存在巨大的發展潛力。聯合國開發計劃署預計,發達國家2012年要完成的50億噸溫室氣體減排中一半要以CDM的形式出現。彭博新能源金融預測,只有CERs的預測供應量在《京都議定書》的有效期內是12.92億噸的情況下才能夠保證2012年的充足供應量,而截至2011年1月只有約5.01億噸被簽發,產生的巨大缺口也會給我國CDM項目的發展帶來巨大的空間。
雖然現在還沒有2012年以后的相關強制減排的法規出臺,但是不可否認,碳交易的發展前景依然很樂觀。據世界銀行碳基金預測,如果2050年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穩定在550ppm,全球碳市場的需求將達到2008年的10倍,約為500億噸,這說明碳市場發展空間很大。即便CDM在2012后發生改變,依據我國碳信用市場巨大的發展潛力和發達國家強制減排的需要,也會有類似CDM的機制依據這種需要而產生。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 放_交-易^網^t an pa i fa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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