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CCER頂層設計
CCER重啟,亟需解決哪些問題?
在向柳看來:“目前,我國尚未頒布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法規,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缺乏中長期頂層設計和引導,備案流程、交易產品、市場規模等不明確,市場政策預期不確定性較大,亟需加快建立健全法規政策體系,堅定低碳轉型和穩定市場預期。全國共有9戶備案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構。后續建設全國統一的自愿減排交易市場,應從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視角,妥善有序做好交易機構處置事宜。”
段茂盛認為,要保持整個體系信息的公開透明,尤其是關于CCER項目和減排量的相關信息。“在沒有主管部門事先評估的情況下,除了企業、審定和核查機構的承諾,社會公眾的監督對于體系的順利健康運行也非常重要。”他指出,只有公開CCER項目以及相關減排量的詳細信息,買家才能進行有效選擇。“這需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規范信息公開。”
值得注意的是,產品跨境消納問題也需要解決。向柳說:“在《巴黎協定》引領下,越來越多行業和跨國企業提出碳中和目標愿景,使用
碳信用成為重要路徑,自愿減排產品將迎來新的跨境消納環境,需考慮這對國家自主貢獻目標承諾的潛在影響。”
向柳建議:“參與企業應關注以下方面,一是生態環境部已開始征集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建議,應根據后續新發布的方法學情況,識別哪些類別、什么條件的項目可以申請備案,重點關注項目‘額外性’約束;二是避免投機炒作行為,一些企業對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政策、運行機制、消納環境、價格形成等缺乏了解,將CCER作為投資產品,甚至投機炒作和違法吸收資金;三是防范項目投資風險。近年來,一些市場主體圍繞林業碳匯等項目,利用信息不對稱,‘跑馬圈地’簽訂不合理、高風險的項目開發合同,需要重視和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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