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碳市場參與主體
(三)加強重點企業名錄管理。根據國家統一要求和市場擴容安排,更新公開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配額管理的重點 排放單位名錄,加強發電、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 造紙、航空行業重點企業名錄的動態管理。(責任單位:生態 環境廳 ,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統計局。逗號前為牽頭單位,下同)
(四)壯大
碳資產管理機構。引導重點排放單位建立
碳資產管理部門和專職崗位,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設立碳資產管 理公司,規范發展碳資產委
托管理等 “ 一站式 ”綜合服務商 業模式,提升碳資產經營管理能力。 鼓勵開展
碳管理體系評 價和認證。到 2025 年,力爭重點排放單位碳資產管理部門或 專職崗位設置率達到 100%。(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聚集培育技術服務機構。培育碳市場相關咨詢、檢測、核查、認證、交易、科技、金融等服務機構,探索建立 四川省碳排放監測評價和信息化
平臺,探索制定一批
碳計量測試標準,建立健全碳排放計量監測檢查體系。 支持全國性技術服務機構在川規范設置管理分支機構及開展業務,鼓勵 培育本地技術服務機構發展壯大。推動節能、環保、認證、 檢測等領域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碳排放管理服務。 到 2025 年, 重點培育一批業務能力強、專業技術領先、質控管理嚴格的 咨詢、檢測、核查、認證等技術服務機構。(責任單位:生態 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 ,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
(六)強化行業組織服務功能。發揮能源、電力、釩鈦鋼鐵、水泥、造紙、化工和節能、環保等領域行業協會功能作 用, 強化數據管理、配額研究、對接引導、行業自律等方面 能力建設,提升相關行業整體碳排放績效和碳資產管理水平。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
(七)支持交易服務平臺發展。通過理順股權、增資擴股等多種方式,發揮四川聯合
環境交易所服務國家核證自愿減 排量和四川用能權交易、碳普惠機制創新支撐、碳市場能力 建設及綠色金融、氣候投融資等方面作用。(責任單位:省國 資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人行成都分行)
( 八 )規范培育碳排放管理人才。鼓勵高等院校設立綠色低碳領域相關技術學院,加快培養碳管理、碳市場、
碳金融等專業學科人才。 落實國家碳排放管理人才隊伍能力提升行 動計劃,鼓勵編制和推廣應用碳排放管理員、
碳匯計量評估 師、建筑
節能減排咨詢師、綜合能源服務員等職業培訓教材, 支持通過業務培訓、 比賽競賽、經驗交流等方式提高碳排放 管理水平。 推動全國碳市場能力建設(成都) 中心發展,支 持設立省內及省外基地。到 2025 年,依托社會力量打造 5— 10 個碳排放管理人才培養基地,碳市場能力建設規模累計覆蓋 5000 人次。(責任單位:教育廳、生態環境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經濟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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