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優化能源領域多元化投融資制度。構建與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相適應的投融資體系,加大對風電、光伏、新型儲能和氫能等清潔低碳能源項目,以及LNG站、石油儲備庫等能源供應安全保障項目的支持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重大清潔低碳能源項目申報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鼓勵拓寬項目融資渠道,按照市場化原則支持能源領域低碳清潔轉型,促進相關科技成果轉化。繼續支持農村能源供應基礎設施建設。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發展清潔低碳能源行業供應鏈金融。創新適應清潔低碳能源特點的綠色金融產品,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碳中和債券、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等。引導金融機構綜合運用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綠色金融產品,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性等原則,支持綜合能源服務項目、新型儲能電站、海上風電、海上光伏、抽水蓄能等具有顯著碳減排效益的項目,加大對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業績評價考核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產業企業上市融資。鼓勵金融機構加大綠色信貸投放力度,支持綠色新基建發展,創新綠色信貸和綠色直接融資模式,拓展綠色保險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申報國家級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完善環境信用評價和綠色低碳金融聯動機制。探索能源基礎信息應用,為金融支持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提供信息服務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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