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新型電力系統頂層設計。根據新能源電力發展需要,結合負荷發展、電源布局等,以安全高效、柔性靈活、清潔低碳、智慧融合為目標,統籌制定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總體規劃和實施路徑,支持各類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新型電力系統建設。科學評估現有電力系統,按照綠色低碳發展模式,推動負荷聚合服務、綜合能源服務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以數字化智能化技術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全面提升和優化電網網架結構、電源結構、需求側響應能力、調度智能化水平、負荷智能管理水平、源網荷儲協調等。加強新型電力系統基礎理論研究和技術研發,推動一批新型電力系統試點示范工程,及時對示范工程進行跟蹤評估。
(二)推進電力市場化交易機制改革。加快融入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完善區域性電力中長期、現貨和輔助服務交易有機銜接機制。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支持獨立新型儲能電站、虛擬電廠和負荷聚合商等新興市場主體獨立參與電力交易。研究更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優先利用的電力交易機制,持續開展綠色電力交易和綠色電力證書交易,逐步擴大綠色電力交易范圍,引導電力用戶參與綠色電力證書交易,落實綠色電力消費社會責任。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三)鞏固提升電網調峰調頻應急能力。大力實施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科學核定煤電機組深度調峰能力。鼓勵現有天然氣電站發揮既滿足電力運行調峰需要的同時又能調節天然氣消費季節差的“雙調峰”作用。加快在建抽水蓄能項目建設,推動規劃抽水蓄能電站前期工作,積極探索中小型抽水蓄能技術應用,因地制宜建設混合式(中小型)抽水蓄能電站。鼓勵工業企業在就近利用新能源的過程中充分發揮自備電廠調節能力,推進企業自備電廠參與電力系統調節。鼓勵“新能源+儲能”一體化開發模式發展。完善抽水蓄能、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的機制,探索靈活性煤電機組、天然氣調峰機組、水電機組和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等設施運行的價格補償機制,更好發揮調節性電源的作用。加強應急備用電源規劃和建設,重點防范嚴重自然災害和極端外力破壞等可能引發電網大面積停電的風險,提升重要負荷中心的應急保障能力。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 放_交-易^網^t an pa i fang . c om
(四)探索電力需求側響應機制。推動市場主體參與電力需求響應,多途徑挖掘各類需求側資源并組織其參與需求響應,促進負荷高峰時段全省電力供需平衡。積極拓寬電力需求響應實施范圍,支持分布式儲能、電動汽車(充電樁、充換電站)等可調節負荷資源,以及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運營商、綜合能源服務商等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和系統運行調節。嚴格落實用戶側儲能安全發展的標準要求,加大安全監管力度。鼓勵電網企業全面調查評價需求響應資源并建立分級分類清單,形成動態的需求響應資源庫。
(五)適時開展區域綜合能源服務試點。鼓勵設區市因地制宜開展區域綜合能源服務項目,結合區域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需求,探索由同一市場主體集中運營的多能互補、多能聯供區域綜合能源系統。創新綜合能源商業模式,探索綜合能源規劃設計、工程投資建設、多能源運營服務以及投融資服務等方面的融合商業模式。電網企業、燃氣供應企業應為綜合能源服務運營企業提供可靠能源供應,并做好配套基礎設施運行銜接。鼓勵增量配電網積極開發區域內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納區域外清潔低碳能源,以提高清潔能源供應比重。加強分布式能源、智能電網、儲能等技術的深度融合,提高智慧能源協同服務水平。在確保能源數據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強數據資源開放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