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
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部署,加快構建
綠色低碳循環的工業體系,切實做好工業領域碳達峰工作,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江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錨定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遠景,堅持系統觀念,統籌處理好工業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長期目標和短期目標、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以七大重點行業達峰為突破,以節能降碳技改項目為主要抓手,以重點用能企業為重要載體,著力構建綠色制造體系,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擴大綠色低碳產品供給,持續推動產業結構和用能結構低碳化,加快制造業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為打造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作出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1. 堅持創新引領。推進技術、機制和模式創新,優化創新資源配置,強化低碳核心技術攻關和產業化應用,率先構建綠色低碳技術體系和產業創新體系。
2. 堅持低碳發展。搶抓碳達峰碳中和歷史機遇,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推進傳統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努力形成以低碳高效為特征的工業體系。
3. 堅持重點突破。聚焦重點行業,制定切合實際的目標任務,分類精準施策,推進重點行業分階段有序有效達峰,帶動工業整體達峰。
4. 堅持有序推進。注重“
碳減排”與經濟高質量發展、制造業比重保持基本穩定、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協調,統籌協調“碳達峰”“碳中和”關系,穩妥有序推進碳達峰工作。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產業結構與用能結構優化取得積極進展,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研發、示范、推廣一批減排效果顯著的低碳零碳負碳技術工藝裝備產品,組織實施節能降碳技術改造,筑牢工業領域碳達峰基礎。到2025年,規模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較2020年下降16%以上,力爭下降18%;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
碳排放下降20%以上(不含國家單列項目);重點領域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產能比例達到50%;建成500家綠色低碳工廠和50個綠色低碳工業園區。
“十五五”期間,產業結構布局進一步優化,工業能耗強度、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持續下降,努力達峰削峰,在實現工業領域碳達峰的基礎上強化碳中和能力,基本建立以高效、綠色、循環、低碳為特征的現代工業體系。確保工業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達峰。
三、主要任務
(一)推進工業結構低碳轉型
1. 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培育發展
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高端裝備、綠色環保、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超前布局一批未來產業。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將土地、能耗、金融等資源要素向戰略性新興產業傾斜,優先保障戰略性新興產業及產業鏈關鍵環節重大項目落地實施,推進我省工業結構低碳化。“十四五”期間,力爭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年均增長8%以上。(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能源局、浙江銀保監局,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列第一位的為牽頭指導部門,以下均需各市縣〔市、區〕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 加快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在畝均效益綜合評價體系中探索引入碳排放指標,完善數據歸集共享機制,強化評價結果應用,突出“正向激勵+反向倒逼”,引導資源要素向優質高效領域集中。加快整合省級開發區(園區),提升產業發展主
平臺,建設一批數字化小微企業園,推動符合標準的企業入園。發展面向廣大中小企業的節能診斷和碳普惠服務,在綠色低碳領域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推動傳統制造業向產業鏈高端延伸,發展新興終端產品、服務型制造等高附加值環節。實施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2.0版本,推進傳統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加快國家傳統制造業改造升級示范區建設。(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
3. 加快高耗低效企業整治。各地要嚴格按照安全、環保、質量、能源等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政策,對高耗低效企業開展合規檢查,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實施分類整治。對存在違法違規的企業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堅決依法關停;對其它高耗低效企業,實施“一企一策”,對標提升。定期修訂《浙江省產業能效指南》,對能源消耗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嚴格執行階梯電價政策。(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省電力公司)
1. 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嚴把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準入關,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產能置換、節能審查、“三線一單”、環評審批等要求,未履行相關審批手續,違規審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查處,停工整改。科學評估擬建項目,對照國家標桿水平建設,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標桿水平;對明顯超出地方能耗雙控目標、環境排放容量的項目,要立即停止。按照國家和省嚴格能效約束推動節能降碳有關要求,對于能效低于本行業基準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升級的項目,限制用能。嚴格落實《浙江省推動數據中心能效提升行動方案(2021-2025年)》,新建大型及以上數據中心原則上布局在長三角國家樞紐節點集群內,對已建數據中心“整合一批、改造一批、淘汰一批”,提升數據中心利用率,創新節能技術、優化節能模式,加快推動數據中心綠色化、集約化、協同化發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經信廳、省能源局)
2. 強化重點用能企業管理。針對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以上、1000噸(含)至5000噸標準煤、1000噸標準煤以下的重點行業企業,實行用能預算分級管理。推動企業建立健全能源管理體系和能源計量體系,組織開展
能源審計、節能自愿承諾活動。建立重點行業用能預算執
行情況監測預警、督查管理,強化考核運用,加快形成政策合力,實施聯合懲戒。(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經信廳、省市場監管局)
3. 嚴格節能監督執法。貫徹落實《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聚焦重點企業、重點用能設備,加強節能監察,對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用能的生產單位責令限期整改;不能整改的,依法依規責令停業整頓或者關閉。強化節能審查事中事后監管,對未取得節能審查意見或節能審查未通過,擅自開工建設或投產的項目,以及把關不嚴、落實節能審查意見不力的項目,嚴格按要求進行限期整改。依法處置批建不一、用能超出能評批復要求的項目。(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省綜合執法辦)
4. 推進清潔能源替代。推動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與多元替代,引導企業實施煤改電、煤改氣、油改電,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提升工業終端用能電氣化水平。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開展工業綠色低碳微電網建設,鼓勵工廠、園區加快屋頂光伏、分散式風電、多元儲能、高效熱泵、余熱余壓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系統等一體化系統開發運行,推進多能高效互補利用。進一步加大煤、油等化石燃料鍋爐淘汰力度,推動工業園區開展集中供熱、供氣。加快新型儲能規模化應用。到2025年,在新建廠房、商業建筑等推進建筑光伏一體化,新增分布式光伏裝機容量645萬千瓦以上。(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電力公司)
(三)推進節能降碳技術改造
1. 加快節能降碳技術攻關。以新能源、新材料、氫能、高效儲能、綜合能源優化利用、再生資源利用、減污降碳協同、
碳捕集封存利用等領域為重點,集中優勢資源推動綠色低碳共性關鍵技術、前沿引領技術、顛覆性技術和相關設施裝備攻關,形成一批原創性引領型科技成果。發揮大企業引領支撐作用,支持行業龍頭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和行業上下游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加大關鍵核心低碳技術攻關力度,加快工程化產業化突破,培育認定一批高新技術企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
2. 加快節能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加快應用先進節能低碳技術裝備,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重點實施高耗能設備系統節能改造,大力推廣節能高效工業鍋爐(窯爐)、電機(水泵、風機、空壓機)系統、變壓器等重點用能設備。深入推進流程工業系統節能改造,重點推廣原料優化、能源梯級利用、可循環、流程再造等系統優化工藝技術,普及中低品位余熱余壓發電、制冷、供熱及循環利用。優化完善首臺(套)政策,支持節能技術裝備首臺套、綠色節能材料首批次推廣應用。運用政府綠色采購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低碳技術裝備應用。(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
3. 組織實施一批重點項目。開展嚴格落實能效約束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行動,動態調整各行業重點領域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支持企業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組織實施工業節能降碳技術改造行動,重點圍繞產線節能改造、資源循環再利用、新能源應用、設施完善配套升級等方向,組織實施節能降碳技術改造項目6000項以上,其中省級重點項目300項以上,擇優召開現場會推廣先進經驗。鼓勵國有企業、骨干企業發揮引領作用,開展節能降碳示范性改造。(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
(四)加快綠色制造體系建設
1. 引導企業開發綠色產品。大力推行工業產品綠色設計,在生態環境影響大、產品涉及面廣、產業關聯度高的行業,創建生態(綠色)設計示范企業。選擇量大面廣、與消費者緊密相關、條件成熟的產品,優先以日化產品、可降解塑料、動力電池、綠色建材等為突破口,引導企業應用綠色設計共性技術,鼓勵發展循環經濟產業,開發具有無害化、節能、環保、高可靠性、長壽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綠色產品。鼓勵企業采用自愿性認證方式,發布綠色低碳產品名單。(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
2. 推進綠色低碳工業園區建設。推動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以企業集聚化、產業生態化和服務平臺化為重點,促進園區內企業采用能源資源綜合利用生產模式,推進工業余壓余熱利用、廢水廢氣廢液資源化利用。鼓勵園區建設綠色微電網,組織實施太陽能、風能、儲能技術應用,實現園區能源、資源、基礎設施、產業技術、生態環境、運行管理綠色化,新建成一批綠色低碳工業園區。(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能源局)
3. 推進綠色低碳工廠建設。按照用地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原則,結合行業特點,分類建設綠色低碳工廠。建立綠色工廠梯度培育體系,支持設區市開展綠色工廠分級培育建設。實施綠色低碳工廠動態化管理,強化第三方評價機構誠信機制建設。鼓勵綠色低碳工廠編制綠色低碳年度發展報告。引導工廠進一步提標改造,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探索建設一批零碳工廠。(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能源局)
4. 打造綠色供應鏈。以汽車、電子電器、通信、大型成套裝備、紡織等行業龍頭企業為重點,推進綠色供應鏈建設。鼓勵企業開展綠色設計、選擇綠色材料、實施綠色采購、打造綠色制造工藝、推行綠色包裝、開展綠色運輸、做好廢棄產品回收處理,實現產品全周期的綠色環保。培育一批具有生態主導力的產業鏈鏈主企業,構建上下游聯動的低碳產業鏈供應鏈。鼓勵跨領域、跨地區的產業鏈供應鏈循環鏈接,圍繞鋼化聯產、煉化一體化、林漿紙一體化、林板一體化等方向,探索建設一批產業協同降碳、固碳項目。(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
(五)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1. 推動工業企業清潔生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在“雙超雙有高耗能”行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支持規模以上企業按照國家鼓勵發展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設備和產品導向目錄實施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進一步規范清潔生產審核行為,提高清潔生產審核質量。推動鋼鐵、建材、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企業實施節能、節水、節材、減污、降碳等系統性清潔生產改造工程,推動一批重點企業達到國際清潔生產領先水平。(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
2. 推進工業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綜合利用。圍繞鋼鐵、化工、煤電等重點行業,指導工業企業加快綠色低碳改造,降低工業固廢產生強度。加強可循環、可降解材料及產品開發應用推廣,減少工業固廢產生量。加快綜合利用先進技術裝備的推廣應用,積極拓展綜合利用產品在冶金、建材、基礎設施建設、土壤改良、生態修復等領域的應用。鼓勵焚燒飛灰、廢鹽等綜合利用項目建設,推動水泥窯協同處置飛灰、污泥等城市固廢。(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建設廳)
3. 推動再生資源高值化利用。合理布局再生資源產業園、再生資源回收網絡及分揀中心。圍繞廢金屬、廢塑料、廢舊輪胎、廢舊紡織品、廢棄油脂等主要再生資源,培育行業龍頭骨干企業。加強再制造產品認定與推廣應用。統籌布局退役動力電池、光伏組件等新興固廢的綜合利用,加快探索資源綜合利用技術路線及產業發展路徑。(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
(六)推動重點行業節能降碳
1. 鋼鐵行業。嚴禁新增產能,嚴格執行產能置換政策,壓減高耗低效產能。推進鋼鐵企業兼并重組,提高行業集中度。優化爐料結構,降低燃料比,提高廢鋼比和球團比。推進鋼鐵行業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推動限制類設備轉型升級,實現工藝流程結構轉型和清潔能源替代。鼓勵發展優特鋼產品和鋼鐵新材料,提高鋼鐵產業鏈附加值,積極探索氫能冶煉、氧氣高爐、非高爐冶煉及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體化等突破性低碳技術應用。通過產能置換整合短流程電爐煉鋼。支持有條件企業成立大型廢鋼回收加工配送中心。到2025年,重點鋼鐵企業全面實施綠色低碳升級改造,主要工序能耗及排放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力爭行業重點領域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產能比例達到50%;壓減長流程煉鋼產能150萬噸以上,鋼鐵生產廢鋼比超過50%。(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
2. 建材行業。嚴禁備案和新建擴大產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項目。確有必要新建的,必須制定產能置換方案,實施產能置換。引導建材行業向輕型化、集約化、制品化轉型,實施建材行業節能降碳改造,提升數字化控制水平和清潔能源比重。加強新型膠凝材料、低碳混凝土等低碳建材產品的研發應用。加快水泥行業結構調整,開展全行業能效對標,重點推進未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的2500噸/日及以下水泥熟料生產線整合置換。到2025年,水泥熟料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水平下降5%;力爭行業重點領域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產能比例達到50%;企業光伏裝機容量達到13.5萬千瓦。(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
3. 石化行業。嚴格項目準入,強化項目監管,確保批建一致,未納入國家有關領域產業規劃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擴建煉油和新建乙烯、對二甲苯項目。引導企業轉變用能方式,大力推動天然氣、電力代替煤炭。調整原料結構,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拓展富氫原料進口來源,推動原料輕質化,落實原料用能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政策。加強煉廠干氣、液化氣等石油煉化副產物高效利用。鼓勵企業節能升級改造,推動能量梯級利用、物料循環利用。到2025年,力爭行業重點領域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產能比例達到50%。(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省統計局、省能源局)
4. 化工行業。優化產業布局,加快推進化工企業入園發展,有化學合成反應的新建化工項目必須進入化工園區;園區外化工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不得增加安全風險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加大力度實施化工行業產能整合,推動煤化工轉型,發展高端化工新材料、高端專用化學品。嚴格限制行業煤炭消費,推動企業實施煤改電、煤改氣,提升行業重點用能企業電氣化水平。推進數字技術綜合應用、能源梯級利用、物料循環利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完成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任務;力爭行業重點領域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產能比例達到50%。(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省能源局、省應急管理廳)
5. 造紙行業。嚴格控制瓦楞原紙、箱板紙、白板紙新增產能項目,加快推進高耗低效造紙企業整治提升。推動特種紙向高性能纖維、特種紙基功能材料、醫用特種材料、先進特種復合材料、高附加值綠色紙制品等方向發展。推動造紙行業節能新技術應用與節能降碳改造。加快推進集中供熱,到2025年,造紙企業實現集中供熱,全面淘汰35蒸噸及以下的燃煤供熱鍋爐。(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
6. 化纖行業。嚴格控制聚酯熔體直紡新增產能項目,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鼓勵發展差別化、功能化纖維,加快提升產品競爭力。加快節能新技術推廣應用,探索推廣化纖企業集中供壓縮空氣,持續推進電機、變壓器、空壓機等通用設備能效提升。嚴格限制行業煤炭消費,推動企業實施煤改電、煤改氣,到2025年,全面淘汰35蒸噸及以下的燃煤供熱鍋爐。(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
7. 紡織行業。嚴格控制采用傳統工藝的印染新增產能項目。實施用能預算管理,嚴格控制行業用能,推行集中供熱、供氣,實施煤改電、煤改氣。組織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加快綠色染整技術、裝備、新材料研發,推廣免水洗染料與低溫冷漂助劑制備、高速數碼噴墨印花等先進適用節能降碳技術。到2025年,印染行業水重復利用率達50%。(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
(七)探索數字化改革引領低碳轉型
1. 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產業深度融合。推動傳統產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深化產品研發設計、生產制造、應用服役、回收利用等環節的數字化應用。利用5G/6G、物聯網、云計算、人工智能、數字孿生、區塊鏈等信息技術對重點工藝流程和設備升級改造。在鋼鐵、石化、化工、建材等行業持續加大能源管控中心建設力度,在機械、汽車、船舶、軌道交通等行業打造數字化供應鏈體系。聚焦能源管理、節能降碳、“雙碳數智”等典型場景,培育標準化的“工業互聯網+綠色低碳”解決方案與工業APP,推進綠色低碳技術軟件化封裝,通過規模化推廣助力行業和區域轉型。(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
2. 推進工業碳效監測平臺建設。聚焦碳達峰重大任務,開發建設工業碳效碼場景應用,開展工業碳排放動態監測,實施重點行業企業碳效評價和碳效分級標識,探索企業節能降碳技術改造、綠電交易、綠色金融和綠色工廠等場景應用。(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統計局、省電力公司、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能源局、浙江銀保監局)
3. 強化數字化用能監管。打造“雙碳數智平臺”“節能降碳e本賬”“能源保供e本賬”等重大應用場景,推進全省全品種全過程能源數據的采集、匯聚、加工、應用,形成全省能耗感知、監測、預警、應急等能力,提升碳排放的數字化管理、智能化管控能力。加強數據中心用能監管,提升電能利用效率,鼓勵應用高密度集成等高效IT設備、液冷等高效制冷系統等。加強對重點產品產能產量監測預警,防范碳達峰進程中經濟安全問題和風險。(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省市場監管局)
(八)工業助力全社會達峰行動
1. 加大能源生產領域綠色低碳裝備供給。實施“風光倍增工程”,構建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推進光伏基礎材料、核心裝備、太陽能電池及部件智能制造,提高光伏產品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培育一批提供先進成熟智能光伏產品和服務的光伏企業。持續推動陸上風電機組穩步發展,加快大功率固定式海上風電機組和漂浮式海上風電機組研制,重點攻克變流器、主軸承、聯軸器、電控系統及核心元器件,完善風電裝備產業鏈。推動太陽能光伏、新型儲能電池、重點終端應用及有關信息技術等能源電子產業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2. 加大交通運輸領域綠色低碳產品供給。大力推廣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強化整車集成技術創新,提高新能源汽車產業集中度。加快充電樁建設及換電模式創新,構建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充電網絡體系。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產量力爭達到60萬輛。大力發展綠色智能船舶,加強船用混合動力、電池動力、氨燃料、氫燃料等低碳清潔能源裝備研發,推動內河、沿海老舊船舶更新改造,加快新一代綠色智能船舶研制及示范應用,提升國際航行主力船隊綠色智能水平。積極發展電動無人機等新能源航空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交通運輸廳)
3. 加大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產品供給。加快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及推廣應用,制定發布水泥、玻璃、陶瓷、石灰、墻體材料等低碳產品評價技術規范,擴大綠色建材產品供給。推動政府投資項目、公共機構優先使用綠色建材,打造一批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工程,逐步提高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材應用比例。加快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大力發展鋼結構等裝配式建筑,適宜裝配式結構的政府投資新建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市政橋梁、軌道交通等項目,提倡優先采用鋼結構等裝配式建筑。推動裝配式構件和部件標準化,建立省級通用的部品部件標準產品庫。加強裝配化裝修技術和標準研究,推廣應用整體廚房、衛浴等集成化、模塊化建筑部品,加快裝配化裝修在商品住房和公建項目中的應用。(責任單位:省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機關事務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下,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的工業碳達峰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全省工業碳達峰工作,定期對各地、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省級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落實部門職責,發揮協同效應,合力推進工業碳達峰。(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級相關部門)
(二)完善政策保障。各級財政要統籌使用相關資金,加大對工業碳達峰工作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開發區(園區)能源系統優化和梯級利用、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改造、碳達峰碳中和產業化示范等領域項目。鼓勵企業積極參與碳排放權交易,完善綠色低碳產品和服務認證與標識制度。鼓勵各地與社會資本合作,成立低碳發展基金。鼓勵金融機構開發綠色信貸、債券、保險等低
碳金融產品。完善爭先創優機制,對工業碳達峰工作成效明顯的地區給予資源要素傾斜。(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浙江銀保監局)
(三)夯實基礎能力。完善工業碳達峰碳中和干部隊伍建設,充實工作人員,加強培訓,切實提高政府推動工業低碳發展的能力。引進培育一批低碳技術領域高層次領軍人才和青年科學家,打造一批具有國際頂尖水平的專業人才隊伍。推動重點企業設置專崗專人,負責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工作,提升企業綠色低碳競爭力。培育一批提供節能診斷、集成應用、
合同能源管理等低碳服務機構。(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人力社保廳、省生態環境廳)
(四)鼓勵龍頭企業引領。充分發揮我省龍頭企業引領作用,帶頭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碳達峰碳中和行動。鼓勵龍頭企業制定碳達峰碳中和方案,促進生產方式綠色轉型。推動雄鷹企業率先開展碳達峰示范,互聯網龍頭企業率先開展碳中和示范,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行業方案和技術經驗。(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
(五)積極宣傳推廣。加強宣傳引導,提高全社會認識,動員企業當好參與者、做好實踐者,共同完成目標任務。充分發揮各類媒體、公益組織、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商業團體等積極作用,引導建立綠色生產消費模式,為工業綠色低碳發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
(六)強化責任落實。建立工業碳達峰目標責任體系,制定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清單。各設區市要根據省里下達的能耗和碳排放控制目標任務,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工業碳達峰實施方案,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定期對各地工作開展督查評估,切實落實工作責任。(責任單位: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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