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內管發(2022〕48號
各盟市機關事務管理、發展改革、財政、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
碳中和重大戰略部署,深入推進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綠色低碳發展,充分發揮公共機構示范引領作用,根據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的 《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及 《內蒙古自治區碳達峰實施方案》《內蒙古自治區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十四五”規劃 》等政策文件,我們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自治區財政廳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2年12月15日
內蒙古自治區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
引領行動促進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 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走好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 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充分發揮公共機構示范引領作用, 促進全區公共機構碳達峰目標實現,根據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等 四部委聯合印發的《深入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促進碳 達峰實施方案》和《內蒙古自治區碳達峰實施方案》《內蒙古自 治區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十四五”規劃》等政策文件,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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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 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 務院及自治區黨委、政府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和全面節約戰 略,準確把握進入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 局,對公共機構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提出的新要求,立 足習近平總書記交給內蒙古的五大任務,以“綠色低碳、節約高 效”為目標,以提升管理治理能力為基礎,協同推進節能降碳和 示范引領,推動公共機構節能運行管理模式實現三大轉變,即由.分散多頭管理向集中統一管理轉變,由原始粗放管理向精細集約管理轉變,由傳統管理向創新治理轉變,力爭在全社會率先實現 碳達峰目標,確保在推動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中更好地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謀劃、系統推進。按照全區統籌、分級負責、 上下聯動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公共機構 碳達峰行動方案和實施路徑,堅持系統觀念,扎實有序推進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
— 堅持綠色轉型、創新驅動。全面落實新發展理念,激發 創新意識,營造創新環境,破除束縛創新的體制機制障礙,創新 建立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體制機制和管理模式,激發綠色發展活力,加快綠色低碳轉型。
堅持多措并舉、多方發力。積極構建政府推動、市場發 力、公共機構實施工作格局,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全面提升節 能治理能力,突出重點,抓好
試點和示范創建,大力推廣使用綠 色低碳新技術、新產品,促進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高質量發展。
-— 堅持積極穩妥、分類施策。從基礎薄弱的實際出發,把 解決矛盾和問題作為加強和提升工作的著力點,協同推進節能降 碳和示范引領,堅持先立后破,分類施策,確保公共機構安全運行,積極穩妥推進公共機構碳達峰。
(三)主要目標。“十四五”期間,把公共機構節能降碳納入自治區碳達峰、碳中和體系,全面強化公共機構能源資源節約和 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對標碳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實現綠色低 碳引領行動推進有力,干部職工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轉型成效顯 著,確保在全社會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轉型中切實發揮示范引 領作用,真正走出一條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綠色低碳發展的 新路子。到2025年,全區公共機構用能結構持續優化、能效持 續提升,年度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336萬噸標準煤以內,二氧化
碳排放(以下簡稱
碳排放)總量控制在1101萬噸以內,在2020 年的基礎上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 7%,全區公共機構碳排放總量2030年前盡早達峰,有條件的地區力爭提前實現公共機構碳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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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點任務
(一)提升公共機構建筑綠色低碳運行水平。
1. 大力發展公共機構
綠色建筑。嚴控公共機構新建建筑, 合理配置辦公用房資源,推進節約集約使用,加強建筑能耗管 理,提高用能效率。嚴格新建公共建筑及公共建筑維修節能審 查。積極開展
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新建公共機構建筑全面執行綠 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標準,鼓勵大型公共建筑達到綠色建筑二星 級及以上標準。公共機構積極申報星級綠色建筑標識認定,強化 綠色建筑運行管理,定期開展運行指標與申報綠色建筑星級指標 比對。加大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力度。在條件具備的地
區,積極推廣超低能耗建筑和低碳建筑。推廣投資與運營多元化模式,加快發展綠色建筑。提高建筑用能智能化管理水平,鼓勵 集成整合樓宇各類自動化監管
平臺、打造智能建筑管控系統,推 動有條件的公共機構建設能源管理 一 體化管控中心。推動大型公 共場館 、
會議室 、 學校教室宿舍等場所分時段供暖 、 按需供暖 , 減少各類場所閑置期間用熱能耗。組織開展
能源審計,深挖節能 潛力 , 提高能效水平 。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機關事務管 理局 、 發展改革委 、 教育廳 、 科技廳 、 財政廳 、 商務廳 、 文旅廳、衛健委、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分別負責)
2. 加 大 既 有 公 共 機 構 建 筑 節 能 改 造 力 度 。 有 序 推 進 公 共 機 構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努力解決公共機構既有建筑圍護結構、制 冷系統 、 照明系統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 大力提高建筑熱工性能 、 氣密性能和用能效率。加強宣傳動員、培訓指導,大力提升公共 機構開展節能改造的積極性。在公共機構全面推廣普及使用智能 高效節能燈具,自治區本級公共機構率先實現高效照明光源使用 率 1 0 0 % 。 ( 自 治 區 住 房 和 城 鄉 建 設 廳 、 機 關 事 務 管 理 局 、 發 展改革委、教育廳、衛健委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分別負責)
3. 推 進 教 育 衛 生 等 重 點 用 能 領 域 節 能 。 推 動 各 類 學 校 加 大 節能改造和
新能源推廣力度,轉變用能管理模式,大力開展“綠 色 學 校 ” 建 設 ; 將 綠 色 低 碳 理 念 貫 穿 到 學 校 規 劃 建 設 、 運 行 管 理、教育教學等方面,培養學生節能環保和勤儉節約意識,通過 學生帶動家庭進而提升全社會生態文明素養。積極推進各類醫療機構節能改造和節能新技術推廣,推廣智能化、集約化、標準化管理,集中力量開展衛生系統重點用能單位節能降碳工作。推動 自治區30%的綜合能耗在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 (主要在教育、衛生領域)實施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自治區教育 廳、衛健委牽頭,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配合)
4. 抓好數據中心等重點部位節能。推進公共機構數據中心 節能,推動應用系統遷移上云和自建數據中心向云數據中心遷 移,整合騰退機關自建“小散”數據中心,因特殊情況無法遷移 和整合騰退的機關“小散”數據中心,推動升級改造,提高電能 使用效率。新建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全部達到綠色數據中心要 求,綠色低碳等級達到4A級以上,鼓勵申報綠色數據中心評 價,發揮示范作用。進一步嚴格公共機構數據中心管理,嚴禁開 展
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自治區大數據中心牽頭,發展改革委、工信廳、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配合)
5. 做好公共機構綠化工作。發揮植物固碳作用,節儉合理 做好公共機構綠化工作,推動公共機構采用節約型適用型綠化技 術,提倡栽植適合本地區氣候土壤條件的抗旱、抗病蟲害的鄉土 樹木花草。倡導干部職工積極參加義務植樹造林、林木撫育、綠 化養護等活動,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水回收水資源,提高植被成 活率,促進公共機構碳達峰。(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林草局等部門配合)
(二)加快公共機構能源利用綠色低碳轉型。
6. 推進終端用能電氣化。推動公共機構終端用能以電力替 代煤、油、氣等化石能源,提高辦公、生活用能清潔化水平。推 動供暖系統電氣化改造,因地制宜推廣使用空氣源、水源、地源 熱泵等清潔用能設備。在醫院等領域推廣使用分散電蒸汽發生 器,替代集中燃氣(煤)蒸汽鍋爐。推進制冷系統逐步以電力空 調機組替代溴化鋰直燃機空調機組,減少直接碳排放。鼓勵逐步 以高效電磁灶具替代燃氣、液化石油氣灶具,有條件的公共機構 率先建設全電廚房。(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信廳、生態環境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衛健委、能源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分別負責)
7. 推廣使用
清潔能源。加快推廣使用太陽能、風能等
清潔能源,鼓勵有條件的公共機構結合用電負荷及建筑物承載能力, 利用公共機構建筑物屋頂安裝高品質、綠色認證的光伏發電設 施,通過余電上網或全額自發自用實現清潔能源高效消納利用, 推進公共機構綠色用能,推動太陽能供應生活熱水項目建設。到 2025 年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可安裝光伏屋頂面積力爭實現光伏覆 蓋率達到50%。(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信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能源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分別負責)
8. 嚴格控制煤炭消費。加快推動公共機構煤炭減量,做好 煤炭需求替代,減少煤炭消費,到2025年實現煤炭消費占比明 顯下降。繼續推進公共機構清潔供暖,實施“煤改電”等改造,淘汰燃煤鍋爐,到2025年力爭實現縣城以上區域公共機構清潔取暖全覆蓋。因地制宜推廣利用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能 源和熱泵技術。(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生態環境廳、住 房和城鄉建設廳、衛健委、能源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分別負責)
9. 持續推廣新能源汽車。結合實際,因地制宜推廣新能源 汽車,加快淘汰報廢老舊柴油公務用車,加大新能源汽車配備使 用力度,新增及更新用于機要通信和相對固定路線的執法執勤、 通勤等車輛時,原則上配備新能源汽車。加強新能源汽車充電基 礎設施建設,公共機構內部停車場要配建與使用規模相適應、運 行需求相匹配的充(換)電設施設備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鼓勵 具備條件的單位內部充電基礎設施向社會開放。(自治區工信廳、能源局、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分別負責)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三)推廣應用綠色低碳技術產品。
10. 加大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力度。積極開展綠色低碳技 術應用示范
案例宣傳,遴選典型
案例50個以上,充分宣傳展示 綠色低碳新技術效能,做好節能降碳成效分析對比,推廣綠色低 碳技術產品,促進綠色低碳技術應用。(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衛健委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分別負責)
11. 大力采購綠色低碳產品。強化職能監管部門作用,嚴格 執行節能環保產品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制度,提高公共機構節能 環保意識,推動公共機構帶頭采購節能、低碳、循環再生等綠色產品,優先采購秸稈板材等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在物業、餐飲、合同節能等服務采購需求中,強化綠色低
碳管理目標和服務要 求。(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財政廳、市場監管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部門配合)
12. 強化市場手段。推廣使用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節水管理 等市場化方式,學習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和成功案例,不斷完善政 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投入機制,充分調動社會資 本參與公共機構節能改造的積極性,提高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 管理效能和水平。完善預算管理、資金支付方式,落實稅收優惠 政策,為推行市場機制運用提供配套制度支撐,到2025年實施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60個以上。(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審計廳、機關事務管理局、稅務局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分別負責)
13. 全面加強綠色低碳、節能環保宣傳。將勤儉節約的優良 傳統與綠色低碳生活的現代理念有機結合,堅持日常宣傳與集中 宣傳相結合,通過組織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周、低碳日等主題 宣傳活動和公益活動,打造公共機構綠色低
碳宣傳品牌,到 2025年推動100%的盟市級以上公共機構開展節能宣傳活動。充 分利用多種形式,宣傳普及節能降碳政策知識,大力提高廣大干 部職工綠色低碳意識,促進形成綠色低碳生活方式。(自治區機 關事務管理局牽頭,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生態環境廳、文旅廳、衛健委、廣電局、內蒙古日報社等部門配合)
14. 持續推進示范單位創建。推動綠色低碳引領行動與各類節能節約示范創建融合,完善創建指標,加大創建力度,提升節 約型機關創建質量和數量,在2025年底前,力爭全區80%以上 的縣級及以上黨政機關達到節約型機關創建要求;同時創建60 家國家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6家能效領跑者和一批公共 機構綠色低碳示范單位,通過示范創建更好地發揮引領作用。 (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牽頭,教育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衛健委等部門配合)
15. 積極踐行綠色低碳生活理念。倡導綠色低碳工作生活理念,引導干部職工形成“節能環保從我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 的行為意識。扎實有效地推進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塑料污染 治理、資源循環利用,推廣使用餐廚垃圾處理設施,逐步停止使 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倡導乘坐公共交通,積極踐行綠色 出行。加強公務活動用餐管理,建立健全機關食堂反食品浪費工 成效評估和通報制度,常態化開展“光盤行動”等反食品浪費活動,堅決制止餐飲浪費。推進廢舊物品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加強廢棄電器電子類資產、廢舊家具等資源循環利用,結合實際實施公物倉管理制度。(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水利廳、衛健委等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分別負責)
(五)強化綠色低碳管理能力建設。
16. 強化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公共機構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標準,為公共機構節能降碳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按照加強碳排放管理工作有關規定,完善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 計調查辦法,做好碳排放量納入能源資源消費統計指標體系后的 相關統計分析等工作,組織實施好碳排放報告。推進公共機構能 耗定額標準落實,提高碳排放源精細化管理水平。(自治區機關 事務管理局牽頭,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水利廳、商務廳、統計局等部門配合)
17. 強化監督考核。建立健全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考核體 系,將單位建筑面積碳排放量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公共機構節約 能源資源工作規劃和考評體系,對“十四五”規劃實施情況開展 期中、期末評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完 善獎懲機制。充分利用自治區組建的節能監察隊伍力量,加大公 共機構節能工作監督執法力度,促進重點任務落實。做好公共機 構節能改造項目建設、示范創建、規劃實施等工作的公開,更好 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務求工作實效。(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牽 頭,發展改革委、人社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配合)
18. 強化資金保障。圍繞實現公共機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任務,推動各地區加大財政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公共機構節能領 域的財政性資金穩定投入機制,推動各級財政為公共機構安排節 能改造資金,全面強化資金保障,確保公共機構及公共機構節能 管理部門能夠正常有效開展節能降碳工作。(自治區財政廳牽頭,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配合)
19. 強化技術賦能。進一步完善自治區本級公共機構能耗在 線監測平臺功能,增加監測單位,擴大覆蓋面,為提升節能管理 能力創造條件。持續做好調查統計、監測分析等工作,按年度開 展能耗數據會審和數據抽查,不斷提升數據質量和準確性。聯合 有關機構開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發展研究,利用數據技術深度挖 掘數據資源,分析各級公共機構用能和碳排放特征,測算重點部 位和設備節能降碳能力,找出共性問題和薄弱環節,為公共機構 節能降碳提供支撐。(自治區大數據中心、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等部門配合)
20. 強化工作體系建設。推進公共機構特別是基層公共機構 節能管理工作體系建設,加強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隊伍業務培訓教 育,不斷提升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整體能力,每年對全區公共 機構節能管理業務人員開展培訓1000人次以上。(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衛健委等部門配合)
三、 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認識公共機構 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中的重要性、復雜性,從我區公共機構節 能工作起步晚、基礎差的實際出發,增強政治意識,強化使命擔 當,按照職能分工,全面強化本地區、本部門公共機構節能降碳 有關工作,加強對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引領行動的統籌安排,強化宣傳引導,積極穩妥推進“雙碳”工作,確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標任務。
(二)落實責任分工。各地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 制定本地區工作實施方案,積極穩妥推進本地區公共機構節能降 碳工作。要強化公共機構節能降碳保障措施,引入市場機制,大 力提升公共機構節能降碳管理能力,加大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節能 改造力度,深入挖掘節能潛力,加快各級公共機構綠色低碳轉型 步伐,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沿黃河流域各盟市要進一步加大公 共機構能源資源節約工作力度,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黃河流 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決策部署,更好地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各級教科文衛體系統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精神,結合自身實際,推 進本系統公共機構節能降碳工作,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要對標碳達峰、 碳中和政策要求,聚焦節能降碳重點工作,積極協調發改、財 政、生態環境等部門,構建協同推進機制,加強和提升節能降碳 管理能力。要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機制,探索解決運用市場化 機制中存在的障礙,學習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和成功案例,搭建公 共機制與
節能服務公司合作平臺,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機構節能改造,促進形成多方發力、齊抓共管工作格局。
(四)嚴格獎懲措施。 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要會同有關部 門加強對各地區、各部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進展情況的跟蹤調查分析,充分發揮自治區節能監察聯動機制作用,建立健全科學完善的督查督辦制度,加強激勵獎懲措施,對工作成效突出的地 區、單位、個人按照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開展不利的地區、部門依規追究責任。
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2022年12月2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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