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政辦發〔2022〕44號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直屬機構:
《遼寧省加快推進清潔能源強省建設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遼寧省加快推進清潔能源強省建設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
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落實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加快發展和利用清潔能源,優化能源結構,著力建設清潔能源強省,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綠色低碳轉型,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落實“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統籌發展和安全,著力拓展清潔能源開發空間、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轉變能源消費方式、壯大清潔能源產業,為更好履行維護國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做好結構調整“三篇大文章”,建設“數字遼寧、智造強省”,實現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更好發揮清潔能源在保障安全、調整結構、提質升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實現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轉向
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為推動全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作出遼寧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底線思維、安全可靠。統籌發展和安全,將安全發展貫穿清潔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各方面和全過程。先立后破,堅持全省一盤棋,傳統能源逐步退出必須建立在清潔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礎上。
——堅持系統觀念、多元互濟。統籌電源與電網、清潔能源與傳統化石能源、開發與消納關系,加快構建清潔能源占比不斷提升的新型電力系統。
——堅持資源節約、供需互動。以能源消費結構轉型為牽引,以提升清潔能源供應為支撐,供給側和需求側雙向發力,形成供需互促的良性循環,節約資源、能源,推進能源生產消費綠色轉型。
——堅持科技驅動、模式創新。發揮創新引領作用,把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作為清潔能源強省建設的根本動力,著力推動關鍵技術突破,鼓勵清潔低碳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加快發展。
——堅持政策引領、市場主導。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健全體制機制與政策體系,引導扶持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三)發展目標。
立足遼寧風、光、水、核、天然氣、生物質、地熱能、海洋能等清潔能源品類豐富齊全發展基礎,多元、綜合發展清潔能源。著眼清潔能源裝備制造業、區域能源交易中心、氫能儲能技術、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等比較優勢與發展潛力,推動清潔能源市場化、規模化發展壯大。以多元化目標和綜合競爭能力為引領,市場化產業化為導向,加快推進清潔能源強省建設。
“十四五”期間,清潔能源高質量發展實現新躍升,能源生產與消費結構持續優化升級;抽水蓄能和新型儲能大規模應用,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構建;初步建成具有全國影響力的清潔能源裝備制造基地、東北區域能源(電力)交易中心。到2025年,全省清潔能源裝機占比達到55%、發電量占比達到48%以上,系統負荷控制能力達到全省最大負荷的20%以上,核電發電量占比達到22%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年均提升1個百分點以上;風電光伏、儲能、氫能、輸變電、空氣壓縮機、燃氣輪機、綠色交通等清潔能源裝備制造業實現主營業務收入600億元;煤炭消費增長得到有效控制,煤炭消費占比年均下降1.4個百分點以上;碳排放強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明顯下降,碳排放強度較2020年下降18%;品類多元、結構合理、裝備先進、市場開放的清潔能源強省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
到2030年,全省清潔能源裝機及發電量占比達到70%以上,核電發電量占比達到30%以上,清潔能源裝備主營業務收入實現1000億元。積極拓展市場,大規模推廣應用儲能技術及裝備,儲能產業規模進入全國前列,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取得實質性成效。重點工業領域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綠色低碳技術取得關鍵性突破,煤炭消費總量逐步減少,清潔能源強省基本建成。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
1.發揮煤電支撐保障作用。煤電是重要的基礎性電源,我國以煤為主的資源稟賦,決定了煤電在相當長時間內仍將承擔保障能源電力安全的重要作用。統籌考慮電力保供、
碳減排、清潔取暖、電網調峰和
新能源發展需要,促進煤電與
新能源融合發展,建立煤電聯營合作機制,合理發展先進煤電,切實發揮煤電在能源保供中的“壓艙石”“頂梁柱”作用。同時,推動煤電由基礎性電源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加快推進沈陽、大連、鞍山等規劃內熱電項目建設。根據能源發展和安全保供需要,及時啟動一批高質量煤電項目,保障遼寧供電供熱安全。2025年前,全省新建大型熱電機組350萬千瓦、背壓機組及資源綜合利用機組150萬千瓦。(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2.提升煤電靈活調節能力。持續推動煤電節能降耗、供熱和靈活性“三改聯動”,推動燃煤自備機組公平承擔社會責任,進一步提升煤電靈活調節能力。不斷完善鼓勵支持煤電提升靈活調節能力的市場機制和
價格機制,保障政策的連續性。“十四五”期間燃煤電廠靈活性改造增加調峰能力100萬千瓦,進一步為清潔能源釋放消納空間。(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3.打造靈活高效堅強智能電網。緊緊圍繞清潔能源送出要求和負荷增長需要,全面加強主網架建設。著力推動遼西北風光資源富集區、沿海核電基地和抽水蓄能電站配套500千伏輸變電工程建設。統籌風光資源發展潛力和項目布局,優化220千伏電網結構,確保新建項目按計劃并網。積極打造適應分布式電源發展的有源配電網,滿足未來多元性負荷、分布式電源無約束接入需求。“十四五”后期及“十五五”期間電網建設投資超過2400億元,帶動其他電力投資超過3600億元,拉動GDP超過1.2萬億元。新增遼西和遼北到遼中三個輸送新能源大通道,新增四座、擴建四座500千伏變電站工程。最大受電能力提高到1600萬千瓦以上,通過遼寧高嶺換流站向華北最大輸送電力保持300萬千瓦。積極謀劃朝陽至
北京特高壓直流輸送新能源大通道。(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林草局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二)拓展清潔能源開發空間。
4.又好又快發展新能源。加強風電光伏布局與國土空間布局、產業發展、生態紅線等方面的銜接協調,在保護生態的條件下推動新能源又好又快發展。統籌做好新能源與配套送出工程規劃,多措并舉提升清潔能源消納水平。圍繞推進松遼清潔能源基地建設,重點支持遼西北等地區發展陸上風光基地,打造阜新、朝陽新能源基地,打造鐵嶺源網荷儲基地。科學合理規劃和利用海上風能資源,支持大連、丹東、營口、盤錦、葫蘆島等市建設海上風電基地。探索風光氫綜合能源智慧港建設。充分利用荒漠化沙地、廢棄礦區等土地資源,探索推進光伏治沙、漁光互補等多種產業融合發展。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潮汐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5.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嚴格按照國家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布局,統籌海洋生態保護與核電項目開發建設,在確保絕對安全前提下,穩步推進三大核電基地建設。紅沿河核電6號機組投入商運,加快徐大堡核電3、4號機組建設,爭取徐大堡核電1、2號機組和莊河核電一期盡快核準并開工建設。積極推動核能在清潔供暖、工業供熱、海水淡化等領域的綜合利用,加快推進紅沿河核電廠核能供暖國家
試點示范工程建設。到2030年,核電裝機達到1400萬千瓦,發電量全省占比達到30%以上,為全省清潔能源發電量占比達到70%奠定堅實基礎。(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等,大連、葫蘆島市政府)
6.推進天然氣資源開發利用。加快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形成南北互通、東西互聯的一體化、網絡化、智能化主干管網構架和產、運、儲、銷多層次供給和應急調峰體系。積極推進天然氣發電,適時推廣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系統建設,在天然氣輸送管網沿線和建有LNG接收站的沿海城市加快布局天然氣調峰機組。因地制宜在具備條件的地區實施城鄉結合部天然氣入戶工程,提升農村居民用能品質。“十四五”期間,實現省內天然氣產量穩中有升,儲氣能力達到115億立方米,消費量達到100億立方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7.促進氫能產業創新發展。發揮我省氫能資源稟賦和中科院大連化物所燃料電池等技術研發優勢,加快形成氫氣制備、氫氣儲運、燃料電池、氫能裝備等全產業鏈發展格局,鼓勵支持利用清潔能源開展規模化電解水制氫。建設國內頂尖、世界一流的氫能產業研發與創新基地、國內領先的燃料電池發動機生產制造基地、東北亞重要的生產儲運基地、國內氫能產業示范應用先導區。加快構建一核(大連氫能產業核心區)、一城(沈撫示范區氫能產業新城)、五區(鞍山、阜新、朝陽、盤錦、葫蘆島氫能產業集聚區)。發展可再生能源制氫,推動氫燃料電池汽車實現產業化應用,拓展氫能在儲能、交通、工業等多領域應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8.推進其他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優化生物質發電開發布局,穩步發展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有序發展農林生物質發電和沼氣發電。鼓勵在鄉(鎮)和農村人口聚集區采用農林生物質、生物質成型燃料等為主的鍋爐集中供暖。積極構建地熱能產業發展新格局,規范地熱能開發利用管理流程,完善全省地熱能開發利用信息統計和監測系統。開展潮汐能、波浪能開發利用前期論證工作,在具備條件的沿海地區探索潮汐能發電項目示范應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三)助推儲能產業發展壯大。
9.推動抽水蓄能電站建設。著力推進國家規劃內重點抽水蓄能項目,加快清原一期、大連莊河項目建設,積極推進本溪大雅河、葫蘆島興城、清原二期、朝陽等后續項目建設前期工作,確保2025年和2030年全省裝機分別達到300萬千瓦和1300萬千瓦。積極培育技術先進、管理優質、國際競爭力強的現代抽水蓄能產業,為清潔能源高水平消納利用奠定扎實基礎。(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草局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10.開展新型儲能技術試點示范。聚焦各類應用場景,關注多元化技術路線,以穩步推進、分類實施的原則開展新型儲能試點示范,加強示范項目跟蹤評估。通過示范應用帶動新型儲能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完善產業鏈,增強產業競爭力。鼓勵地方政府、企業、金融機構等聯合組建新型儲能發展基金和創新聯盟。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綠色儲能技術創新體系,強化新型儲能研發創新
平臺的跟蹤和管理。加快中科院大連化物所液流電池技術研發與轉化應用,推進大連全釩液流電池儲能調峰電站國家示范項目一期工程建設,爭取年內投入運營。推廣全釩液流電池儲能技術示范應用,支持飛輪、壓縮空氣等新型儲能技術試點示范。(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11.加快新型儲能市場化步伐。加快推進電力市場體系建設,明確新型儲能獨立市場主體地位。加大“新能源+儲能”支持力度,在新能源裝機占比高、系統調峰運行壓力大的地區,積極引導新能源電站以市場化方式配置新型儲能。研究建立新型儲能價格機制,研究合理的成本分攤和疏導機制,有效降低成本。探索推廣共享儲能模式,鼓勵新能源電站以自建、租用或購買服務等形式配置儲能。創新新型儲能商業模式,研究開展儲能聚合應用,創新投資運營模式,探索共享儲能、云儲能、儲能聚合等商業模式應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12.推進新型儲能規模化發展。持續優化建設布局,促進新型儲能與電力系統各環節融合發展,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推動新型儲能與新能源、常規電源協同優化運行,充分挖掘常規電源儲能潛力,提高系統調節能力和容量支撐能力。合理布局電網側新型儲能,著力提升電力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統綜合效率。實現用戶側新型儲能靈活多樣發展。探索儲能融合發展新場景,拓展新型儲能應用領域和應用模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13.推廣新型儲能多元化應用。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協同發展,探索不同技術路徑和發展模式。加快跨領域融合發展,結合國家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動新型儲能與智慧城市、鄉村振興、智慧交通等領域的跨界融合,不斷拓展新型儲能應用模式。拓展多種儲能形式應用,結合各地區資源條件,以及對不同形式能源需求,推動長時間電儲能、氫儲能、熱(冷)儲能等新型儲能項目建設,促進多種形式儲能發展,支撐綜合智慧能源系統建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四)推動用能方式轉型升級。
14.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堅持先立后破,嚴格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有序推動煤炭減量替代,推進煤炭向清潔燃料、優質原料和高質材料轉變。加快應用煤炭清潔高效燃燒、資源化利用等技術。按照“以氣定改”原則有序推進工業燃煤天然氣替代。引導企業有序開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改造,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落后工藝。加強統籌謀劃和資源整合,圍繞煤炭開采、加工、利用的產業鏈條,不斷提升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15.推進工業領域低碳化轉型。扎實做好結構調整“三篇大文章”,突出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推動傳統優勢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改造,加快工業領域低碳工藝革新和數字化轉型,提升綠色低碳產業裝備供給能力,推進資源型產業向產業鏈、價值鏈中高端發展,培育壯大新興產業,積極推行綠色制造,深入推進清潔生產。搶占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新高地,積極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清潔能源、節能環保、二氧化
碳捕集、利用和封存(
CCUS)等新興產業,培育綠色發展新動能,加快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以綠色產業推動清潔能源強省建設,為實現碳達峰目標提供有力支撐。(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16.推進建筑綠色低碳發展。完善建筑節能標準,推動超低能耗建筑和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加快推進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積極推進建筑光伏發電與建筑一體化技術應用,穩妥有序推廣建筑屋頂、庭院分布式太陽能光伏設施建設。積極推進城鄉熱網改造、熱電聯產供暖、工業余熱供暖,因地制宜推行熱泵、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等清潔供暖。推動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于一體的“光儲直柔”建筑試點建設。到2025年,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
綠色建筑標準,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17.推進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轉型。優化交通運輸結構,發展多式聯運和智能交通,強化多種運輸方式有機融合。完善城鄉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創新綠色低碳、集約高效的配送模式。打造智能化高效綠色的公共交通服務體系。推進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加快布局發展新能源汽車。加快老舊船舶更新改造,發展新能源、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配套電網、加注(氣)站、加氫站、充電樁等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沈陽桃仙國際機場、大連周水子國際機場等機場橋電系統用電接入。到2025年,新增城市公交、出租車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輛比例基本達到100%。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達到40%左右,民用運輸機場場內車輛裝備等力爭全面實現電動化。(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鐵路沈陽局集團公司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18.推進終端用能電氣化。逐步拓寬電能替代領域,推進“電能替代+綜合能源服務”,在清潔取暖、工業生產、建筑供冷供熱、生活消費等領域積極實施電能替代。適度超前布局沈陽、大連等重點城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促進電動汽車在公共交通、城市配送等領域推廣普及,加快推動港口、船舶、機場廊橋岸電建設改造。推廣電排灌、電烘干等農業生產加工方式。推進居民采暖“煤改電”和廚房電氣化等建設。擴大電能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全面提升全社會電氣化水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19.推進鄉村、園區用能多元發展。加快構建以可再生能源為基礎的鄉村清潔能源利用體系。繼續實施清潔取暖工程,因地制宜推動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電能供暖。提高農林廢棄物、畜禽糞便的資源化利用率,發展生物天然氣和沼氣,開展村鎮微能網示范,擴大鄉村綠色能源消費市場,提升鄉村用能清潔化水平。推動鄉村能源技術和體制創新,建立經濟可持續的鄉村清潔能源開發利用模式。鼓勵鄉村、產業園區和開發區利用屋頂、院落等建設分布式新能源。支持發展智能微電網、主動配電網,建設園區級能源互聯網示范項目。促進分布式發電、鍋爐余熱供熱、蒸汽吸收制冷等技術融合,支持天然氣“三聯供”和微能網項目建設,滿足園區用能需求,提高綜合利用效率。(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鄉村振興局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五)推進清潔能源裝備發展。
20.加大清潔能源裝備技術創新力度。充分發揮省內科研院所、高校眾多的技術創新優勢,持續強化產學研協同,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積極參與國家相關重大科技計劃。重點在新型儲能技術、氫燃料電池、清潔能源耦合電解水制氫技術、核電裝備技術、燃氣輪機調峰技術、
碳捕集與封存技術等關鍵領域實現突破,依托試驗示范工程集中力量突破一批能源裝備“卡脖子”關鍵環節,大力提升裝備制造業自主研發水平及國產化替代,推進能源領域技術創新平臺體系建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21.加快清潔能源裝備制造業發展。明確清潔能源裝備產業發展目標和路線圖,加強重點領域能源裝備自主創新,全力支持風電、光伏、核電、儲能、氫能等裝備產業的可持續發展,發展綠色交通產業生態鏈,推動能源裝備產業向集成化和高端化轉型,加強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和新型電力系統示范應用,提升我省能源產業鏈發展質量和效益。加強清潔能源裝備制造業發展平臺與載體建設。評審認定省級清潔能源裝備制造業示范產業園區。在政府引導和市場牽引下組織重點發電企業、設備生產企業、運維服務企業、金融機構和科研單位按市場化原則,推動企業信息共享,互惠互利、合作共贏,促進現有設備生產企業擴大規模和產品升級。(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22.加強清潔能源產業智能化建設。加快信息技術與能源產業融合發展,適應數字化、自動化、網絡化能源基礎設施發展要求,建設智能調度體系。統籌構建東北(遼寧)清潔能源數據中心,加強資源共享,發揮大數據的服務支撐作用。以多能互補的清潔能源基地、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綜合能源服務等新模式新業態為依托,實施智慧能源示范工程。加強能源運行分析和動態監測,建立健全能源監測預警體系和
碳交易市場體系。(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營商局、省生態環境廳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六)優化清潔能源發展環境。
23.深化清潔能源領域“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健全電力、熱力和燃氣無障礙入網、過網和公平調度機制。依托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立清潔能源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及時開展配套電網工程前期工作,不斷提升接網效率和服務質量,公平無歧視地向清潔能源項目業主提供電網接入服務,保障及時順利并網。建立全省清潔能源資源數據庫,形成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內各類清潔能源資源詳查評價成果,推動清潔能源裝備標準和檢測認證等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營商局、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氣象局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24.構建加快清潔能源發展的市場機制。立足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擴大交易規模,加快構建東北區域能源(電力)交易中心。深入推進電力市場體系建設,打破地區間交易壁壘,推動中長期、電力現貨、輔助服務市場協同運行,完善清潔能源市場交易機制。研究出臺新能源調度工作辦法,通過市場機制引導新能源健康可持續發展。探索開展綠色電力交易,以市場化方式發現綠色電力的環境價值,體現綠色電力在交易組織、電網調度等方面的優先地位。引導有需求的用戶直接購買綠色電力,推動電網企業優先執行綠色電力的直接交易結果。做好綠色電力交易與綠證交易、碳排放權交易的有效銜接。(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25.建立促進清潔能源消納的價格機制。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機制,通過科學劃分峰谷時段,完善電力市場價格規則,發揮電力市場價格引導作用,提高省內電源頂尖峰發電能力、新能源消納能力,有效平衡電力供需,在保障系統安全的同時提高清潔能源消納能力。落實抽水蓄能電站容量電費核定與傳導機制,促進儲能等新型靈活性調節資源的投資可靠回收,提高系統靈活調節能力。建立用戶參與輔助服務費用分攤機制,推動儲能設施、虛擬電廠、用戶可中斷負荷等需求側靈活性調節資源參與輔助服務。落實清潔取暖電價、氣價、熱價等政策。(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26.健全保障能源安全的風險管控機制。建立健全激勵機制,統籌傳統能源安全保供與清潔能源綜合開發。加快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建設,提高能源自主供應能力。強化煤炭煤電兜底保障作用。完善石油戰略儲備和企業商業儲備,加強石油儲備量的監測與預警。加快建立以地下儲氣庫和沿海LNG接收站為主、重點地區內陸集約規模化LNG儲罐為輔、管網互聯互通為支撐的多層次儲氣系統。完善電力應急管理責任制度和應急預案編制管理制度,加強風險辨識、評估和監測預警,提升對極端天氣、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置與事后快速恢復能力。(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相關市政府,省沈撫示范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
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統籌推進清潔能源強省建設工作,做好與國土空間、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電力等領域的協調銜接,推動本實施方案有效落實。各市要落實主體責任,明確年度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和具體措施。發揮各能源企業市場主體作用,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主動作為、全力配合,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二)加強項目支撐。
認真貫徹落實我省統籌發展和安全推進實施若干重大工程行動方案,高質量推進能源保障能力提升工程。調整優化“十四五”能源重大項目布局,將實施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細化落實到具體項目,按照“建設一批、開工一批、儲備一批、謀劃一批”模式,滾動推進項目建設,實現集群化謀劃項目、工程化實施項目、動態化調度項目,切實抓好事關長遠和全局的清潔能源項目謀劃和實施。
(三)加強政策支持。
積極將新能源領域符合條件的公益性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債券支持范圍。爭取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推動健全綠色金融政策體系,引導和激勵金融機構以市場化方式支持能源智能化發展、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及推廣應用。健全促進清潔能源發展的綠色信貸政策,鼓勵加大綠色信貸投入。打造省內產融合作平臺,引導金融機構支持綠色低碳產業和企業。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清潔能源、儲能及增量配電網項目,支持電網企業和社會資本聯合投資運營清潔能源送出項目。鼓勵各市建立居民清潔能源取暖財政補貼機制。
(四)加強監督管理。
健全完善監管執法體系,大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不斷提升監管效能。建立以碳排放、化石能源消費控制為主要約束的減排機制,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嚴格節能審查,加強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應用,推動能源要素優化配置。優化用電營商環境,持續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加強重點領域市場和電力安全監管,強化監管體系建設,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建立能源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制度,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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