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體制機制,建設改革開放新高地
(二十六)健全動能轉換的市場化機制。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優化、結構調整和戰略性重組,推動國有企業率先淘汰低效落后產能,促進國有資本向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中。健全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政策,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破除制約勞動力、技術、數據等要素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堅決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探索能源、公用事業等行業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路徑。依法推動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等領域改革。
(二十七)建設高效能服務型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全面實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結合山東實際深化“一網通辦”、“一次辦好”、“一鏈辦理”改革,實現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構建一體化政務大數據平臺,打造場景牽引、數據驅動、智能高效的數字政府。聚焦企業、個人全生命周期政務服務事項,大力推進極簡辦、集成辦、全域辦,實現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兌現。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管體系,健全“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等監管手段,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
(二十八)拓展對外開放合作新優勢。深度融入共建“一帶一路”,發揮中國—上合組織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作用,深化與有關國家在能源等領域的投資合作,積極支持中歐班列高質量發展。積極參與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實施,發揮與日韓等東亞國家深度合作優勢,在服務貿易、電子商務、知識產權等領域加大開放合作力度,創建中日韓地方經貿合作示范區。深化綠色低碳技術、裝備、服務、基礎設施等領域國際合作,推動技術、產品走出去,合理調控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率先開展綠色貿易規則銜接。推動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各項改革開放任務加快落地。
組織實施
(二十九)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山東深化新舊動能轉換建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的全過程和各領域各環節,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全面調動廣大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大力營造鼓勵改革、支持創新、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
(三十)強化政策支持和改革探索。賦予山東更大改革自主權,在科技創新、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綠色低碳技術應用、標準化創新發展等領域優先開展探索實踐。健全有利于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財政金融政策,與土地、
價格、生態環境、社會等公共政策形成合力。發揮重大項目對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和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牽引帶動作用,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
(三十一)加強統籌協調。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對山東省的指導,統籌協調落實本意見提出的跨領域、跨區域重點任務,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幫助解決改革轉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山東省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推進各項任務落實。重大情況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2022年8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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