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碳排放統計監測體系
(十八)完善溫室氣體統計方法。配合省統計局研究建立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健全溫室氣體排放基礎數據統計指標體系。按照生態環境部統一部署,進一步完善相關統計報表制度,在環境統計中協同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統計工作。
(十九)實施溫室氣體試點監測。開展重點行業碳排放試點監測,組織在全省火電、鋼鐵等8個行業選取15個重點企業開展碳排放監測,逐步構建重點行業碳排放監測技術體系。開展海洋及森林、農田生態系統碳匯試點監測,選取海岸帶生態系統(南通市)和森林(吳中區)、農田生態系統(泰興市)以及高郵、寶 應、興化開展碳匯監測,探索開展典型區域碳匯量核算。選取南京市、徐州市、蘇州市作為試點,利用衛星遙感開展全省CO2/CH4遙感柱濃度監測,獲取典型城市與區域碳高精度溫室氣體濃度, 積累相關基礎數據。
(二十)夯實應對氣候變化數據基礎。組織編制《2021年江蘇省溫室氣體排放清單》,識別溫室氣體主要排放源,了解各領域排放現狀。制訂《江蘇省市縣溫室氣體清單編制指南》,指導地方常態化、規范化開展溫室氣體清單編制。
五、加強碳達峰碳中和政策技術研究
(二十一)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立法調研。針對溫室氣體減排、應對氣候變化、推動低碳發展等行動進行法律研究,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立法調研,形成專題調研報告。
(二十二)開展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研究。組織申報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專項行業應用示范項目,聚焦污水處理行業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相關研究。
(二十三)開展生態碳匯提升體系建設。協同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工作,印發《江蘇省首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程管理暫行辦法》,開展《江蘇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立法調研,推進《條例》研究制定。(責任部門:自然處,完成期限:12月底)配合省自然資源廳開展濕地保護修復,提高濕地管護能力,到2022年底全省自然濕地保護率不低于59%。加強沿海濕地的碳監測,開展沿海濕地“碳匯” 能力動態變化評估。
(二十四)開展園區碳達峰試點示范工作。聯合省發展改革委制定《江蘇城市、園區碳達峰試點實施方案》。聯合省財政、發改等部門組織申報評審,確定試點示范名單,指導推進碳排放達峰試點園區創建。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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