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
(十二)完善監測幫扶機制。精準確定監測對象,將有返貧致貧風險和突發嚴重困難的農戶納入監測范圍,簡化工作流程,縮短認定時間。針對發現的因災因病因疫等苗頭性問題,及時落實社會救助、醫療保障等幫扶措施。強化監測幫扶責任落實,確保工作不留空檔、政策不留空白。繼續開展鞏固脫貧成果后評估工作。
(十三)促進脫貧人口持續增收。推動脫貧地區更多依靠發展來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讓脫貧群眾生活更上一層樓。鞏固提升脫貧地區特色產業,完善聯農帶農機制,提高脫貧人口家庭經營性收入。逐步提高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用于產業發展的比重,重點支持幫扶產業補上技術、設施、營銷等短板,強化龍頭帶動作用,促進產業提檔升級。鞏固光伏扶貧工程成效,在有條件的脫貧地區發展光伏產業。壓實就業幫扶責任,確保脫貧勞動力就業規模穩定。深化東西部勞務協作,做好省內轉移就業工作。延續支持幫扶車間發展優惠政策。發揮以工代賑作用,具備條件的可提高勞務報酬發放比例。統籌用好鄉村公益崗位,實行動態管理。逐步調整優化生態護林員政策。
(十四)加大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區支持力度。在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實施一批補短板促發展項目。編制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實施方案。做好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科技特派團選派,實行產業技術顧問制度,有計劃開展教育、醫療干部人才組團式幫扶。建立健全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發展監測評價機制。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信貸資金投入和保險保障力度。完善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區配套設施和公共服務,持續加大安置區產業培育力度,開展搬遷群眾就業幫扶專項行動。落實搬遷群眾戶籍管理、合法權益保障、社會融入等工作舉措,提升安置社區治理水平。
(十五)推動脫貧地區幫扶政策落地見效。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細化落實過渡期各項幫扶政策,開展政策效果評估。拓展東西部協作工作領域,深化區縣、村企、學校、醫院等結對幫扶。在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框架下,繼續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持續做好中央單位定點幫扶工作。扎實做好脫貧人口小額信貸工作。創建消費幫扶示范城市和產地示范區,發揮脫貧地區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臺作用。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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