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能源雜志發表《激辯大基地》一文,提出了如何發展我國風光能源的重大問題。
大基地的思路是“以建設大型風光基地為基礎,以其周邊煤電為支撐,以特高壓線路外送,外送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這是“集中開發,遠方消納”的思路,顯然這個思路無法實現2060年
碳中和目標。
我的建議是,按可再生能源的特點和規律,發展可再生能源,其特點是分布式,上述的八個字的思路似應改為“分布開發,就近消納”,解決其波動性的路徑應該是“風光氫儲”。
發展可再生能源的空間格局應該是提高中東部能源的自給率,中東部是我國能源負荷的重頭戲,解決的思路應該是首先身邊取,實在不夠再輔以遠方來。河南蘭考的能源革命
試點巳經證明了這個思路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西北部豐富的風光能源應主要用于發展西部的經濟,同時國家必要的高耗能項目(如數據中心),也可放在西部,既有利于西部發展,又可充分利用西部能源就地開發和就近消納,也可緩解我國東西部發展的不平衡。
似應改變多年來西電東送的思路,不排除一部分西電東送,但中東部能源首先要身邊來,這是可再生能源逐漸擔當大任時代應樹立的觀念。
總之,應由“分布開發,就近消納”,取代“集中開發,遠方消納”。這亊關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認真思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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