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于
新能源項目投資不到年度計劃10%,青海省能源局約談了8家能源公司加快建設。
在今年4月29日、5月31日,青海省能源局曾對兩批企業進行過約談,督促新能源項目建設進度。
針對約談原因,青海省能源局表示,為加快第一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和重點市場化項目建設進度,推動未開工新能源項目按計劃建設,實現投資“全年穩”目標。
“雙碳”目標下,地方政府和上市公司都在加大力度建設風力、光伏等新能源項目,本應是“大干快上”的態勢,為何部分公司對新能源項目不積極,反而需要能源局“催促”?
據筆者了解,這8家能源公司之所以一直拖延建設進度,與新能源消納體系不完善有關。
由于資源稟賦的原因,我國大量風光等新能源都分布在西部地區,但電力負荷多集中在中東部地區。消納問題已成為西部地區發展風力、光伏等新能源的顯著問題。
8月11日,全國新能源消納監測預警中心發布《2022年6月全國新能源并網消納情況》,其中,棄風最嚴重的地區為蒙東,1-6月份風電利用率僅為88.7%;其次為蒙西、吉林、陜西、甘肅、新疆、青海,1-6月份風電利用率均低于95%。棄光最嚴重的省份為西藏,1-6月份光伏利用率僅為79.6%;其次為青海,1-6月份光伏利用率為89.1%。
隨著新能源建設不斷提速,可再生能源占比逐步提高,但電網調峰壓力也隨之增加,這導致風光資源豐富的青海、新疆等省份仍存在棄風、棄光的問題。
新能源消納壓力日漸凸顯。長遠來看,新能源發電仍將持續增加。國務院發布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提出,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按照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80%以上測算,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發電裝機將達到數十億千瓦,成為電力供應主體。
因此,加速建設消納體系是大力發展風力、光伏等新能源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如果一味大規模建設新能源,而與之相配套的消納體系不健全,則會造成資金和資源的浪費。
新能源隨機性和波動性等特點比較明顯,電力輸出不穩定,發電高峰有時并不是用電高峰,因此需要構建系統性的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
今年7月份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
會議提出,將加大力度規劃建設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
這個體系包括“供給”和“消納”兩個部分。
筆者認為,“雙碳”目標下,新能源開發建設如火如荼,不少上市公司重金布局風力、光伏等新能源項目。供給需加快大型風光基地等項目建設,而消納則需要加快特高壓等跨區域輸電線路以及儲能的建設。新能源供給與消納建設雙管齊下,才能保證新能源發電物盡其用,助力“雙碳”目標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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