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2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氣候雄心峰會”上通過視頻發表題為《繼往開來,開啟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新征程》的重要講話,宣布中國國家自主貢獻一系列新舉措。習近平提到:到203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
碳排放將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左右,森林蓄積量將比2005年增加60億立方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早在2020年9月,習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發表重要講話時指出,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
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要實現這一目標,推動高比例新能源發展至關重要。從實現《巴黎協定》的長期目標看,新能源越發展,對中國二氧化碳越早達峰、峰值越低、峰值的
平臺期越短、峰值后下降速度越快、碳中和目標越早實現,則越有利于2℃甚至1.5℃溫升幅度控制目標。
(二)將新能源發展與碳中和目標規劃相結合,從落實生態保護的規劃戰略高度推動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發展,面臨巨大空間。
2019年底,我國風電、光伏裝機超過400GW,加上水電、生物質等可再生裝機占比超45%,正在向主力能源邁進。當下,各方研究表明,在“十四五”期間,中國光伏新增裝機將達500GW、陸上風電新增裝機超200GW、海上風電突破100GW。風電、光伏總裝機將超過1200GW,將帶動產業鏈投資2萬億美元,這個目標實施,需要從資源、市場、消納及技術規劃等方面進行促進。
(三)將再生能源與強化
綠色能源發展相結合。在碳中和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將飛速發展,風電、“光伏+儲能”將成為未來中國的“新煤炭”,“電池+氫燃料”將成為“新石油”,“智能電網+物聯網技術”將成為更靈活的“新電網”,為實現多能互補集成優化提供條件。
(四)將新能源發展與綠色金融服務相結合。在碳中和背景下,如果銀行繼續提供貸款,在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之間進行選擇,現在越來越多的金融機構在傳統能源與風光項目之間進行選擇,貸款不良率或違約率是價值判斷的依據之一。
研究發現,未來煤電行業貸款的違約率會從現在的3%左右上升到10年后的20%以上。這個背后有很多因素,其中就包括:由于能源轉型所帶來的對傳統能源包括煤電需求的下降;由于
碳價上升導致的成本上升;由于
清潔能源不斷的創新,發電成本大幅度下降帶來的對煤電企業的定價能力的下行壓力;此外,財務沖擊,導致的銀行對煤電企業的評級下調和因此產生的融資成本的上升;最后,監管部門和銀行本身可能都會考慮要上調棕色資產的風險權重,從而提高金融機構對煤電貸款的成本。以上因素綜合起來就會出現煤電項目的違約率大幅度上升的趨勢。這個因素有利于推動風光為代表新能源行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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