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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能源利用,除了直接消耗的能源之外,還有很大一部分通過中間產品投入(如原材料、輔助材料、機器設備等)而間接消耗的能源,這兩部分能耗分別被稱為直接能耗與間接能耗。為簡化分析,本研究將產業部門直接能耗引致的碳足跡統稱為直接碳足跡。嚴格意義上,這部分碳足跡有直接碳足跡與間接碳足跡之別,前者由產業部門直接燃燒能源排放CO2而產生,后者系產業部門使用電力與熱力而產生。將產業部門間接能耗引致的碳足跡定義為間接碳足跡。直接碳足跡與間接碳足跡之和,即為完全碳足跡。
某一產業部門的碳足跡產生于其直接的與間接的能源消耗,并以隱含碳足跡的形式轉移到產品之中。而后隨著產品流動,部分轉移到其他產業部門產品之中,部分直接進入終端消費領域,成為購買方間接碳足跡的一部分。簡要描述了特定產業部門碳足跡的來源與去向。
碳足跡貿易伴隨產品貿易發生而發生。其結果可能有三種:碳貿易持平、碳貿易盈余與碳貿易赤字。如果將某一產業部門從國內外其他部門購買產品轉入的碳足跡記為IC,將賣出產品轉出的碳足跡記為OC,當OC-IC=0時,屬于碳貿易持平。此種情況下,某一產業部門隨購買產品轉入的碳足跡與其賣出產品轉出的碳足跡正好相互抵消;當OC-IC>0時,屬于碳貿易赤字,發生在該部門的部分能耗及其碳足跡是用于支持其他部門生產的;反之,當OC-IC<0,屬于碳貿易盈余,該部門通過中間產品從其他部門凈轉入能耗及其碳足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