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寧夏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必然會涉及行動主體這一根本性問題,其關鍵是形成合理的主體結構,實現對政府主導、企業負責、公眾協同的有效整合,進而形成目標一致、系統聯動、協同創新的綠色低碳發展總體性合力。一是以寧夏各級政府為關鍵主導。要打好穩妥降碳持久戰,政府部門領導干部及公職人員必須持續提升低碳政策的供應能力及治理資源的整合能力,從制度機制設計、低碳政策供給、低碳基礎設施建設等角度出發,改變“層層加碼”“簡單分包”的生態環境管理模式。二是以寧夏各類企業為重要主體。企業要進一步強化降碳減碳的社會擔當,切實擔負起相關的主體責任,將
碳減排目標及時納入企業的長期發展戰略之中,發揮減碳降污的自我創新內生動力,積極投身于綠色降碳技術的研發與應用推廣活動,用好低碳技術創新與綠色市場需求這兩個有力“武器”,找到切實可行的減碳路徑,在擴大企業低碳生產溢出效應的過程中形成自身的比較優勢與核心競爭力,以企業生產經營的低碳化轉向助推市場低碳消費需求的進一步釋放。三是以社會公眾為必要補充。一方面,必須進一步拓寬社會公眾參與低碳治理的渠道與途徑,使其能夠在低碳政策的意見征詢、方案制定及后續實施中,更加順暢地表達自身的生態利益訴求,并擁有一定范圍內的監督權利。另一方面,社會公眾應切實轉變傳統消費觀念與高碳消費模式,借助低碳消費偏好選擇,吸引和推動更多的企業綠色轉型,進而實現從消費端助力
碳減排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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