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國家碳達峰
試點建設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全國范圍內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
試點建設,聚焦破解
綠色低碳發展面臨的瓶頸制約,探索不同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為全國提供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方案》指出,我國將統籌考慮各地區
碳排放總量及增長趨勢、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等因素,首批在15個省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共計35個名額。其中,山西、河南、湖北、遼寧、湖南、黑龍江、陜西、浙江、新疆、安徽各2個;河北、山東、內蒙古、廣東、江蘇各3個。試點城市建設主體原則上為地級及以上城市,試點園區建設主體為省級及以上園區。
到2025年,試點城市和園區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取得積極進展,試點范圍內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機制基本構建,一批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創新舉措和改革經驗初步形成,不同資源稟賦、不同發展基礎、不同產業結構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基本清晰,試點對全國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的示范引領作用逐步顯現。
到2030年,試點城市和園區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進展,重點任務、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試點范圍內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機制全面建立,有關創新舉措和改革經驗對其他城市和園區帶動作用明顯,對全國實現碳達峰目標發揮重要支撐作用,為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奠定良好實踐基礎。
試點城市和園區根據國家和所在地區“雙碳”工作部署,謀劃提出能源、產業、節能、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試點建設任務。結合試點目標,在能源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先進技術示范、資源循環利用等領域規劃實施一批重點工程,形成對試點工作的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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