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領導人氣候峰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廣州省系統部署推動碳達峰、
碳中和的工作任務,廣州黃埔區、開發區、高新區結合近幾年政策實施情況,日前印發《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 廣州高新區促進
綠色低碳發展辦法》進一步放大財政資金的帶動作用,文件指出,對納入監管的重點用能單位實施節能降耗,最高補貼1000萬元;對企業實施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的按實際投資總額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對建設充電基礎設施項目的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對在我區舉辦國際級或國家級
新能源綠色產業峰會、重大
論壇、創新大賽等活動的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
(二)支持節能降碳。列入國家、省、市、區監管的重點用能單位,在完成節能主管部門下達的能源“雙控”目標的前提下,對2025年度較2020年度產值未下降而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下降200噸標準煤以上,或2025年度較2020年度產值增長25%以上、萬元產值能耗下降10%以上的,按節能量給予500元/噸標準煤補貼,補貼最高1000萬元。申請時間為完成節能主管部門下達的能源“雙控”目標后。(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
(四)企業自行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開展
碳排放狀況核查或溫室氣體核查并獲得《
碳排放核查報告》或《溫室氣體核查聲明/證書》的,按實際委托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5萬元。(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五)企業自行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開展
碳減排評估及達峰評估并獲得評估報告的,給予一次性補貼5萬元。(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六)對在碳普惠
平臺簽發的項目予以補貼。依據簽發的減碳量按10元/噸二氧化碳予以項目單位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10萬元。(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七)獲評為省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單位(公共機構除外)、節水型居民小區,上年度年用水量在一萬立方米以下的,給予創建單位1萬元補貼;上年度年用水量在一萬立方米以上的,給予創建單位2萬元補貼,其中節水型居民小區創建單位為相應物業管理公司。(責任單位:區水務局)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