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ESG全球領導者峰會于2022年6月28至30日舉行,本次峰會由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指導,新浪財經和中信出版(20.210, -0.39, -1.89%)集團聯合舉辦,峰會主題為“共促全球ESG發展,構建可持續未來”。
生態環境部應對氣候變化司處長丁輝在“氣候投融資和責任投資的思考與實踐”環節,發表主題演講。
“雙碳”目標提供了歷史性機遇
在丁輝看來,氣候投融資和責任投資,特別是責任投資,國內外不同機構對其邊界和外延的界定還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性。丁輝認為,如果不是從事投融資相關的工作,也可以簡單地把氣候投融資、責任投資看作是一種“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投資理念。
丁輝借用西漢劉向《說苑》中的一段話“萬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道之所在,天下歸之;德之所在,天下貴之;仁之所在,天下愛之;義之所在,天下畏之。”,來比喻投資——世間萬物如果它能保住其根本,它便夠茁壯生長;而一切事情,只要它能符合道義,就一定能夠獲得成功。
“我們經常說,某某人投資有道,過去所謂的道指的是掌握資本市場的規律而取得很好的經濟收益,也有一些
專家把投資中的道又細分為大道和小道,比方說認為題材投機和基本面投資是小道,而價值投資是大道。”丁輝說。
丁輝表示,目前的全球化進程中,在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背景下,區分投資的“大道”和“小道”,也可以看它是否只關注于經濟收益,還是在關注經濟收益的同時去關注“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比方說,因為強調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而產生的責任投資;以及把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作為目標導向,強調
綠色低碳和可持續發展的氣候投融資,這些都是區別于傳統投資的新領域和新賽道。
丁輝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大型企業開始積極踐行“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理念,像ESG、責任投資這些過去只有國際機構和跨國企業才會經常提起的概念,如今已經越來越多地受到國內企業、投資者和普通公眾的關注。
“特別是兩年前,我國‘雙碳’目標的正式提出,為氣候投融資、責任投資的發展提供了歷史性機遇,可以說‘雙碳’概念是目前創投圈最熱門的概念,而
碳中和也是目前最火爆的募資方向之一。”丁輝說。
丁輝表示,從政府的角度來看,“雙碳”目標是我國著力解決資源環境約束突出問題、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更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莊嚴承諾。實現這一目標是一場硬仗,我們需要做的工作有許多,可以說涉及到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
比如,要進一步調整產業結構,加快整個工業體系的低碳化改造,搶占低碳產業、低碳制造的制高點;還要進一步調整能源結構,大力發展
清潔能源,不斷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進一步推動低碳技術的革新,爭取在一些負碳技術領域有所突破;進一步加大“雙碳”人才的培養力度,開展“雙碳”相關的學科教育,打造與“雙碳”目標相適應的干部人才隊伍。
“雙碳”目標須解決“投融資”問題
在丁輝看來,實現“雙碳”目標,還有一個十分關鍵的決定性因素需要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那就是“資金”問題,或者說“投融資”問題。
“國內有很多機構進行過測算,中國實現碳達峰的資金需求大約為14-22萬億人民幣,而由2030年碳達峰到2060年實現碳中和的資金需求則在百萬億元的級別。因此,我們要大力引導金融部門和工商業對雙碳目標做出系統性響應,通過市場機制,特別是
碳價的傳導機制,促進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從而助力我國雙碳目標的實現。”丁輝說。
丁輝介紹,回顧過去的五年,氣候投融資工作經歷了科學理論研究、人才隊伍建設、頂層制度設計、配套標準編制、地方
試點示范等幾個非常重要的發展階段。2020年10月,在我國“雙碳”目標提出的一個月后,生態環境部便會同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印發了《關于促進氣候投融資的指導意見》,這是“雙碳”目標提出后,我國氣候領域的首份政策性文件,也是我國氣候投融資方面的首個頂層制度文件。
去年的12月,生態環境部又會同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等9部委聯合發布了《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方案》,將撬動氣候減緩與氣候適應投資作為地方試點的一項重點任務進行部署,可以說,一旦這項工作正式啟動,必將為全國開展氣候投融資和責任投資工作提供很好的實驗田。
“除了生態環境部以外,近年來,國家發改委、國資委、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等部門也陸續出臺了一些有利于氣候投融資和責任投資的政策性文件,從頂層制度設計的角度對相關工作作出了系統性謀劃,這些都會對氣候投融資、責任投資在中國的成長和發展產生長足而深遠的影響。”丁輝說。
丁輝表示,在推進氣候投融資和責任投資工作中,我們要更加準確地把握氣候投融資和責任投資的邊界問題。“在氣候投融資方面,2020年的5部委發文,已經非常明確地提出了它的定義以及支持范圍,明確了氣候投融資是我國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就從政策端為我們開展氣候投融資工作提供了的十分具體指導。”
“而責任投資,雖然有關部門也發布了一些指導性文件,但從政策端,我們還未明確界定其邊界和定義,或者說,國內目前還缺乏一個官方認可的、相對統一的概念。其實在國際上,與責任投資相近的概念也有很多,比如社會責任投資、影響力投資、道德投資、可持續投資等等。一方面,國際上責任投資的相關標準需要更加清晰的認定,另一方面,國內也需要基于中國國情,建立并形成有利于推動責任投資發展,且具有廣泛共識的本土化定義。”丁輝說。
ESG發展存在的三個問題
丁輝在發言中指出,近日有媒體報道特斯拉的首席執行官馬斯克公開質疑國際ESG評級體系的有效性,認為現有的ESG體系無法反映企業為社會帶來的真正貢獻。“馬斯克的評論不一定完全正確,但事實上,目前在國際ESG評價體系中確實存在一些不夠科學和不同評價機構標準不一致的地方。”
“比如,有的ESG指標體系更強調E(環境),有些更重視S(社會責任),還有些指標給G(治理)更高的權重。由于ESG國際評級機構通常的做法,是將三大類各種指標的分數,集中在一起并給予一個綜合得分,這使得一些在個別領域有著突出貢獻的企業,綜合的ESG成績反而一般。”丁輝說。
丁輝表示,我國能源結構與一些歐美發達國家相比具有較大的差異性,“富煤、缺油、少氣”是我國能源的現狀,現階段來看,我國可能不具備通過天然氣減排作為過渡能源的替代條件。因此,不同國家和地區氣候友好的閾值或先進值應該有所差異,要體現不同的發展階段和不同的發展水平。比如,在“雙碳”工作中,會重點關注每年
碳減排的進步情況,而不是一下子要求各地要馬上實現絕對的零排放。
因此,在丁輝看來,僅關注國際與國內標準的一致性,主張完全套用國際標準,而不充分考慮我國的發展階段和基本國情,并不是“ESG”責任投資在中國落地生根的上上之選。
“從政府的角度看,我們要探索如何以目標引領的原則為責任投資設立標桿,我們要立足中國國情,在實現國際國內標準同向并軌的基礎上,推動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科學規范的指標體系,真正實現責任投資發展與我國宏觀政策目標之間形成系統性響應。”丁輝說。
丁輝指出,除了關注國際國內相關標準的銜接,我們還要高度關注“漂綠”的問題。建議在國內開展責任投資工作時,特別是在制定相關政策時,應該緊防“漂綠”問題的發生,從標準制度入手為責任投資這項工作劃好邊界,這個邊界應該是可操作、可量化、可檢查的。
另外,丁輝認為一個完整、準確、及時的信息披露對于氣候投融資或責任投資而言尤其重要。
“目前我國ESG評價體系的數據來源主要有兩類:一類是企業自主披露的信息,另一類是企業被動披露的負面信息??紤]到我國企業ESG信息披露程度較弱,評級機構有時不得不以爬數據的方式對底層數據庫予以補充,這也間接影響了相關數據的完整性和時效性,從而使投資者或投資機構并不能準確掌握企業的氣候或ESG真實表現。”丁輝說。
丁輝表示,企業“ESG”信息披露的主動性不足也是現實存在的。國內有關機構對A股的“ESG”信息披露情況進行過統計分析,研究顯示2020年滬深300上市公司中對“ESG”的非財務信息披露完備度最高的一項“環境信息披露”也就59%,并且在氣候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普遍較少的情況。
“但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國內很多大型企業已經在積極踐行綠色低碳和ESG理念,比如,截至今年2月份,在市值排名前10名的煤炭A股上市公司中,有9家公司已經分別發布了各自的ESG報告或者社會責任報告。相信在國家雙碳目標背景下,積極踐行綠色低碳理念的負責任企業在國內一定會越來越多地涌現,氣候投融資和責任投資工作也一定會邁上新的臺階!”丁輝說。
以下為演講實錄:
首先非常感謝新浪財經的邀請,讓我有機會和各位重磅嘉賓以及網上的朋友們,共同交流氣候投融資和責任投資這個話題。
談到氣候投融資和責任投資,特別是談到責任投資,國內外不同機構對其邊界和外延的界定還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性。不過,如果大家并不是從事投融資相關的工作,我們也可以簡單地把氣候投融資、責任投資看作是一種“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投資理念。
在西漢劉向的《說苑》中有這么一段話:“萬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道之所在,天下歸之;德之所在,天下貴之;仁之所在,天下愛之;義之所在,天下畏之。” 這句話的意思是:世間萬物如果它能保住其根本,它便夠茁壯生長;而一切事情,只要它能符合道義,就一定能夠獲得成功。
在2019年的“一帶一路”高峰
論壇上,習近平主席就曾經引用過這段話,用它來來呼吁世界各國“要順應經濟全球化的歷史潮流,要順應全球治理體系變革的時代要求,要順應各國人民過上更好日子的強烈愿望”去開展“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這其中,“歷史潮流和時代要求”便是“根本”,而“人民過上好日子的強烈愿望”便是“道義”。
“萬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我想這句話同樣也可以適用投資界。我們經常說,某某人投資有道,過去所謂的“道”指的是掌握資本市場的規律而取得很好的經濟收益,也有一些專家把投資中的“道”又細分為“大道”和“小道”,比方說認為題材投機和基本面投資是“小道”,而價值投資是“大道”。而我認為,在目前的全球化進程中,在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背景下,我們區分投資的“大道”和“小道”,也可以看它是否只關注于經濟收益,還是在關注經濟收益的同時,去關注“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比方說,因為強調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而產生的責任投資;以及把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作為目標導向,強調綠色低碳和可持續發展的氣候投融資,這些都是區別于傳統投資的新領域和新賽道,我們都可以把它們稱之為“大道”。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大型企業開始積極踐行“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理念,像ESG、責任投資這些過去只有國際機構和跨國企業才會經常提起的概念,如今已經越來越多地受到我們國內企業、投資者和普通公眾的關注。特別是,兩年前,我國“雙碳”目標的正式提出,為氣候投融資、責任投資的發展提供了歷史性機遇,可以說“雙碳”概念是目前創投圈最熱門的概念,而碳中和也是目前最火爆的募資方向之一。
從政府的角度來看,“雙碳”目標是我國著力解決資源環境約束突出問題、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更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莊嚴承諾。實現這一目標是一場硬仗,我們需要做的工作有許多,可以說涉及到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比如,我們要進一步調整產業結構,加快整個工業體系的低碳化改造,搶占低碳產業、低碳制造的制高點;我們還要進一步調整能源結構,大力發展清潔能源,不斷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我們還要進一步推動低碳技術的革新,爭取在一些負碳技術領域有所突破;我們還要進一步加大“雙碳”人才的培養力度,開展“雙碳”相關的學科教育,打造與“雙碳”目標相適應的干部人才隊伍。
當然,實現“雙碳”目標,還有一個十分關鍵的決定性因素需要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那就是“資金”問題,或者說“投融資”問題。國內有很多機構進行過測算,中國實現碳達峰的資金需求大約為14-22萬億人民幣,而由2030年碳達峰到2060年實現碳中和的資金需求則在百萬億元的級別。因此,我們要大力引導金融部門和工商業對“雙碳”目標做出系統性響應,通過市場機制,特別是碳價的傳導機制,促進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從而助力我國“雙碳”目標的實現。這就解釋了為什么當前我們要加速推動氣候投融資和責任投資的發展,這也是我們今天為什么要齊聚ESG全球領導者峰會,去深入交流和探討這個話題的原因?!?/div>
回顧過去的五年,氣候投融資工作經歷了科學理論研究、人才隊伍建設、頂層制度設計、配套標準編制、地方試點示范等幾個非常重要的發展階段。2020年10月,在我國“雙碳”目標提出的一個月后,生態環境部便會同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印發了《關于促進氣候投融資的指導意見》,這是“雙碳”目標提出后,我國氣候領域的首份政策性文件,也是我國氣候投融資方面的首個頂層制度文件。
去年的12月,生態環境部又會同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等9部委聯合發布了《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方案》,將撬動氣候減緩與氣候適應投資作為地方試點的一項重點任務進行部署,可以說,一旦這項工作正式啟動,必將為全國開展氣候投融資和責任投資工作提供很好的實驗田。
除了生態環境部以外,近年來,國家發改委、國資委、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等部門也陸續出臺了一些有利于氣候投融資和責任投資的政策性文件,從頂層制度設計的角度對相關工作作出了系統性謀劃,這些都會對氣候投融資、責任投資在中國的成長和發展產生長足而深遠的影響。
具體而言,有幾點個人思考,與大家分享。
首先,在推進氣候投融資和責任投資工作中,我們要更加準確地把握氣候投融資和責任投資的邊界問題。在氣候投融資方面,2020年的5部委發文,已經非常明確地提出了它的定義以及支持范圍,明確了氣候投融資是我國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就從政策端為我們開展氣候投融資工作提供了的十分具體指導。
而責任投資,雖然有關部門也發布了一些指導性文件,但從政策端,我們還未明確界定其邊界和定義,或者說,國內目前還缺乏一個官方認可的、相對統一的概念。其實在國際上,與責任投資相近的概念也有很多,比如社會責任投資、影響力投資、道德投資、可持續投資等等。一方面,國際上責任投資的相關標準需要更加清晰的認定,另一方面,國內也需要基于中國國情,建立并形成有利于推動責任投資發展,且具有廣泛共識的本土化定義。
近日有媒體報道,特斯拉的首席執行官馬斯克公開質疑國際ESG評級體系的有效性,認為現有的ESG體系無法反映企業為社會帶來的真正貢獻。馬斯克的評論不一定完全正確,但事實上,目前在國際ESG評價體系中確實存在一些不夠科學和不同評價機構標準不一致的地方。比如,有的ESG指標體系更強調E(環境),有些更重視S(社會責任),還有些指標給G(治理)更高的權重。由于ESG國際評級機構通常的做法,是將三大類各種指標的分數,集中在一起并給予一個綜合得分,這使得一些在個別領域有著突出貢獻的企業,綜合的ESG成績反而一般。
再舉個例子,大家知道,我國能源結構與一些歐美發達國家相比具有較大的差異性,“富煤、缺油、少氣”是我國能源的現狀,現階段來看,我國可能不具備通過天然氣減排作為過渡能源的替代條件。因此,不同國家和地區氣候友好的閾值或先進值應該有所差異,要體現不同的發展階段和不同的發展水平。比如,在“雙碳”工作中,我們會重點關注每年碳減排的進步情況,而不是一下子要求各地要馬上實現絕對的零排放。
因此,僅關注國際與國內標準的一致性,主張完全套用國際標準,而不充分考慮我國的發展階段和基本國情,并不是“ESG”責任投資在中國落地生根的上上之選。從政府的角度看,我們要探索如何以目標引領的原則為責任投資設立標桿,我們要立足中國國情,在實現國際國內標準同向并軌的基礎上,推動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科學規范的指標體系,真正實現責任投資發展與我國宏觀政策目標之間形成系統性響應。
除了關注國際國內相關標準的銜接,我們還要高度關注“漂綠”的問題。我注意到有些學術研究指出,目前有些責任投資的貼標還停留在統計層面,還沒有真正發揮推動環境改善的作用。《管理科學》上發表過一份研究報告,它對比了簽署聯合國可持續責任投資倡議的幾個美國基金前后六個月的變化。研究顯示,簽署倡議能夠吸引額外4%的資金流入,但與基金的ESG分數并沒有多大關系。這項研究也同時揭示了,簽署倡議后的6個季度比簽署前的6個季度,基金在ESG方面的表現并沒有得到很大改善。這就是說簽署可持續責任倡議能夠提升籌資能力,但在提升ESG水平和表現方面的效果并不是非常顯著。
這份研究報告的結論是否準確還有待考量,一定程度上弱化了ESG責任投資的積極作用,但從有效應對氣候變化、改善生態環境的角度來講,我個人建議,我們在國內開展責任投資工作時,特別是在制定相關政策時,還是應該緊防“漂綠”問題的發生,要從標準制度入手為責任投資這項工作劃好邊界,這個邊界應該是可操作、可量化、可檢查的。
另外,一個完整、準確、及時的信息披露對于氣候投融資或責任投資而言尤其重要?!稓夂蛲度谫Y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快制訂氣候投融資項目、主體和資金的信息披露標準,推動建立企業公開承諾、信息依法公示、社會廣泛監督的氣候信息披露制度。” 今年4月由生態環境部發布的《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也為相關環境效益的事前、事中、事后評估和監管提出了具體要求。
目前我國“ESG”評價體系的數據來源主要有兩類:一類是企業自主披露的信息,另一類是企業被動披露的負面信息??紤]到我國企業“ESG”信息披露程度較弱,評級機構有時不得不以“爬數據”的方式對底層數據庫予以補充,這也間接影響了相關數據的完整性和時效性,從而使投資者或投資機構并不能準確掌握企業的氣候或“ESG”真實表現。
另外,企業“ESG”信息披露的主動性不足也是現實存在的,國內有關機構對A股的“ESG”信息披露情況進行過統計分析,研究顯示2020年滬深300上市公司中對“ESG”的非財務信息披露完備度最高的一項“環境信息披露”也就59%,并且在氣候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普遍較少的情況。但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國內很多大型企業已經在積極踐行綠色低碳和“ESG”理念,比如,截至今年2月份,在市值排名前10名的煤炭A股上市公司中,有9家公司已經分別發布了各自的“ESG”報告或者社會責任報告。相信在國家“雙碳”目標背景下,積極踐行綠色低碳理念的負責任企業在國內一定會越來越多地涌現,氣候投融資和責任投資工作也一定會邁上新的臺階!
受時間限制,就簡單和大家交流到這里,最后,再次感謝新浪財經的邀請,并預祝本次
會議取得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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