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斷創新完善政策制度,綜合運用財政資金引導、稅收調節和政府
綠色采購等多種政策措施支持推進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一是強化資金保障,多渠道加大支持力度。2021年中央財政加強資源統籌,優化支出結構,安排支持
綠色低碳發展相關資金約3500億元。資金分配突出重點,強化對
清潔能源推廣和應用、重點行業領域低碳轉型、科技創新和能力建設、
碳匯能力鞏固和提升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提高資金政策的精準性。二是充分發揮稅收政策激勵約束作用。一方面,落實好支持環境保護和綠色發展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
新能源汽車車購稅、車船稅予以免征,引導綠色低碳出行;全面實施礦產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促進資源的合理開發等。另一方面,優化關稅結構,降低柴油發動機過濾裝置等部分環境產品關稅,對資源型產品和鋼鐵初級產品等實施零關稅或低關稅等,引導推動綠色低碳發展。三是推動建立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通過國家綠色發展基金帶動社會資本支持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以金融手段加快培育綠色發展領域的市場主體,更好服務于實體經濟的綠色轉型。規范有序推進生態環保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撬動作用。四是不斷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政策。完善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機制,屬于品目清單范圍的節能環保產品,只要通過國家相關認證,即可享受政府強制采購、優先采購政策支持。壓實采購人的綠色采購責任,在建筑、快遞包裝、商品包裝等領域推廣應用綠色采購需求標準,落實綠色采購政策目標。五是積極參與全球環境氣候資金機制治理與合作。建設性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巴黎協定》資金議題談判,捍衛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維護發展中國家自愿出資原則和用款權益,營造有利于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的外部環境。加強對全球環境基金、綠色氣候基金戰略引領,積極利用國際多雙邊機構資金,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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