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全面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有關能源發展的目標任務,《綱要》中能源相關的目標指標共4個,分別為: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
碳排放分別降低13.5%、18%,能源綜合生產能力達到46億噸標準煤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0%左右。這些指標之間銜接匹配、互為支撐,共同構成“十四五”能源高質量發展的目標導向。其中,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是體現能源結構低碳轉型的主要指標,《規劃》從消費側、供應側兩個方面明確了任務舉措,確保規劃目標如期實現。
在能源消費側,《規劃》著力從3個方面推動形成
綠色低碳消費模式。一是完善能耗“雙控”與碳排放控制制度,嚴格控制能耗強度,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推動“十四五”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二是實施重點行業領域節能降碳行動,著力提升工業、建筑、交通、公共機構、新型基礎設施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能效水平,實施
綠色低碳全民行動。三是大力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嚴格控制鋼鐵、化工、水泥等主要用煤行業煤炭消費,全面推動煤電節能降碳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三改聯動”,深入推進電能替代,提高終端用能低碳化、電氣化水平。
在能源供給側,一方面,考慮到非化石能源主要以電的形式利用,支撐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20%左右的目標,《規劃》在指標設置上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發電量比重達到39%左右,“十四五”期間提高5.8個百分點。在任務安排上,《規劃》對水、核、風、光等非化石能源發電作出統籌安排,提出加快發展風電、太陽能發電,因地制宜開發水電、生物質發電,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并在項目專欄中明確了“十四五”重點發展區域及工程項目,力爭2025年常規水電裝機容量達到3.8億千瓦左右,核電運行裝機容量達到7000萬千瓦左右。另一方面,《規劃》對非化石能源非電利用也安排了相應的目標任務和重點工程,包括核能綜合利用、生物質燃料、地熱能供熱制冷等。
通過以上目標任務的實施,將有力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推動能源結構綠色低碳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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