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原料用能應是指用作原材料的能源消費,即石油、煤炭、天然氣等能源產品不作為燃料、動力使用,而作為生產產品的原料、材料使用,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一是為了防止原料供應短缺,保障能源供應安全,二是為了穩定以原料為基礎的一系列工業品的
價格,防止出現大規模通貨膨脹。另一方面,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意在強調
碳減排是能源轉型的重點,而這次被明確區分出來的是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其作為零碳的
清潔能源,應該被支持鼓勵,但新能源的發展和消費總量也要進行適度控制。主要原因在于風電、太陽能發電也存在設備成本、系統安全保障成本、土地資源成本等投入,超前發展風電、太陽能發電也不符合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要求,因此,新能源的生產與消費也應進行精細化管理,在統籌能源供應“安全、經濟、低碳”三個目標的前提下科學發展風電、太陽能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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