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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達峰、
碳中和”的提出必將加快推動風電、太陽能發電等
新能源的跨越式發展。同時,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對電力系統靈活調節能力將提出更高要求,給儲能發展帶來新機遇。
2030年新能源新增配儲或超34GW
2020年9月22日,我國在聯合國大會上向世界承諾,“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
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以下簡稱“30·60雙碳目標”)。2020年12月13日,我國在氣候雄心峰會上進一步闡述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出到2030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
碳排放將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將達到25%左右,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
國家能源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20年全國新增風電裝機7167萬千瓦、太陽能發電4820萬千瓦,風光新增裝機之和約為1.2億千瓦。此前國家能源局公布2020年1-11月新增風電裝機2462萬千瓦,新增太陽能發電裝機2590萬千瓦。這意味著,僅2020年12月的風電、太陽能新增裝機容量就分別高達4705萬千瓦、2330萬千瓦。截至2020年底,風電、太陽能發電累計裝機總容量超過5.3億千瓦。
國家能源局已發布2021年新增風電、太陽能發電1.2億千瓦的目標,如果按照新能源裝機的5%來配置儲能,那么2021年新能源側儲能規模將新增6GW。
按照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預計未來1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合計年均至少新增規模6700萬千瓦以上,才能實現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若按5%的配置儲能比例測算,2030年風光新能源將新增配套儲能34GW以上。
中國投資協會聯合落基山研究所預測,在“碳中和”目標下,2050年,中國光伏和風電將占到電力總裝機量的70%。相應地,電化學儲能將由2016年的189MW增長到510GW,年均增長率達26%。
“30·60雙碳目標”的提出必將加快推動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的跨越式發展,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對電力系統靈活調節能力將提出更高要求,給儲能發展帶來新機遇。儲能裝置可實現負荷削峰填谷,增加電網調峰能力,也可參與系統調頻調壓,提高電網安全穩定性。加快儲能有效融入電力系統發、輸、用各環節進程,對于保障電力可靠供應與新能源高效利用,實現“30·60雙碳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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