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提升自身氣候表現,樹立負責任的銀行形象
商業銀行應建立中長期的自身的氣候表現目標,加強自身碳足跡管理,不斷提升自身氣候變現,以與國家長期碳達峰與碳中和氣候目標保持一致。在具體執行措施上,一方面是減少自身運營產生的碳排放,如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購買綠色電力、將公務車輛置換為電動車等,此外還可以提高自有建筑的綠色建筑認證比例;另一方面是對剩余溫室氣體排放引入抵消計劃,如通過植樹造林、購買碳排放配額、以及投資活動產生的減排效益等方式來抵消剩余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來實現碳中和。
注:
[1]資料來源:IPCC,Special report: Global Warming of1.5 ºC. 2018.
[2]資料來源:中國提出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意味著什么?碳排放交易網,2020/9/24, http://yx822.com/tanzhonghe/2020/0924/74163_12.html
[3]資料來源:環境部氣候司:“十四五”期間將大力推動,澎湃新聞,2020/9/29,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9396604
[4]馬駿,推動金融機構開展環境風險分析,《清華金融評論》2020 年9 月刊
[5]方琦,錢立華,魯政委,興業研究綠色金融報告:銀行與中國“碳達峰”:信貸碳減排綜合效益指標的構建,興業研究,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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