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能源是農村的重要基礎設施,也是現代能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力爭于2030年前
碳排放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
碳中和”的要求,“十四五”期間要以
綠色低碳為目標,加快構建農村
清潔能源體系,以適應應對氣候變化和滿足農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農村清潔能源發展嚴重滯后
農村能源是指滿足農業生產、農村工商業經營和農民生活的能源。近年來,隨著燃煤量增加和用傳統柴灶(能源效率不足20%)取暖做飯,農村冬季面源污染嚴重,成為環境污染治理的重點和難點。
目前,北方農村能源是被人遺忘的“角落”,處于“自生自滅”的無序發展狀態,無論是農業農村部還是國家能源局,都對農村能源重視不夠,或者用電、天然氣、沼氣應付,根本不能解決我國廣大北方農村清潔能源問題。雖然我國農村已經實現電氣化,但在北方農村冬季將電和天然氣作為主體能源供暖和做飯,多數農民不具備經濟條件,供給也存在問題。
我國農村已經實現整體脫貧,但是城鄉能源發展差距很大,能源相對貧困,特別是農村清潔能源發展嚴重滯后,與農民對美好生活的渴望還有很大差距。這些問題應在“十四五”期間得到基本解決,否則“柴火堆”連著灶坑、“柴火垛”圍著屯子,實現美麗鄉村就是一句“空話”,也難以按期實現我國
碳減排和碳中和的目標。
近年來,電和天然氣的普及改善了農民用能條件,但北方農村能源“短板”問題仍十分突出。當前,農村清潔能源發展還面臨諸多問題:
一是缺乏頂層設計,部門之間不協調,規劃難落實;
二是沒有以碳排放為標準科學界定清潔能源,將高碳排放的天然氣作為清潔能源,既增加成本,也抑制可再生低碳能源的發展;
三是沒有形成成熟可復制推廣的技術路線。采暖鍋爐和戶用爐具技術發展滯后,設備技術標準不健全,產品質量“良莠不齊”,農戶無從選擇;
四是沒有形成可盈利的市場化推廣模式,示范項目僅限于“示范”,難以可持續運行。自2017年國家啟動了北方冬季清潔取暖
試點以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 “煤改氣”或“煤改電”存在成本高(初裝費、運行費高)、政府無法持續大量補貼、大面積“氣荒”等問題;
五是沒有系統建立促進農村能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體系,“政出多門”,政策沒有形成合力、效率低。即使做了清潔能源項目也是“零打碎敲”不配套、行業之間“互不通氣”,難成氣候,形不成可持續、市場化、可推廣的模式。特別是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單一”,沒有將秸稈、生活垃圾、糞污資源等能源化利用,只是將廢棄物“搬家”,多數沒有做到減量化、無害化處理;
六是隨著城鎮化快速發展,現有城鎮供暖管理體系沒有延伸覆蓋鄉鎮,鄉鎮供熱網無序發展,重復城市供暖“諸侯割據”的弊端,導致供熱成本偏高、供暖質量不穩定;
七是燃煤小鍋爐污染嚴重。2018年,我國農村建筑用能達3.1億噸標準煤,小鍋爐和小煤爐燃燒效率低、污染嚴重,成為大氣環境治理的難點和“死角”。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0排0放^交-易=網 ta n pa i fa ng . c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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