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生態環境部獲悉,《大型活動
碳中和實施指南(試行)》日前發布。該指南提出,做出
碳中和承諾或宣傳的大型活動,其組織者應結合大型活動的實際情況,優先實施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再通過碳抵消等手段中和大型活動實際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實現碳中和。
據介紹,該指南所指的大型活動包括在特定時間和場所內開展的較大規模聚集行動,包括演出、賽事、
會議、
論壇、展覽等。碳中和則是指通過購買
碳配額、
碳信用的方式或通過新建林業項目產生
碳匯量的方式抵消大型活動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據悉,大型活動在籌辦階段、舉辦階段和收尾階段的溫室氣體排放包括化石燃料燃燒排放,如辦公場所內的鍋爐、燃氣灶具以及公務車等;凈購入電力排放,包括大型活動經購入電力、熱力消耗產生的二氧化
碳排放以及服務于大型活動的電動車等移動設施;交通排放,包括會議組織方和參與方等相關人員未參加會議所產生的飛機、高鐵、地鐵、出租車、私家車等交通活動。此外還有住宿餐飲排放、以及會議用品隱含的
碳排放,垃圾填埋焚燒等廢棄物處理產生的排放。
指南還提出在大型活動籌備、舉辦和收尾階段應當盡可能實施控制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并確保控排行動的有效性,規定大型活動組織者需要先控排和減排,再實現碳中和。指南指出,大型活動組織者應通過購買碳配額、碳信用的方式或新建林業項目產生碳匯量的方式抵消大型活動實際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如采用獲取碳配額或碳信用的中和方式,碳中和實現的時間不得晚于大型活動結束后1年內;如采用新建林業項目產生碳匯量抵消的方式,實現碳中和的時間不得晚于大型活動結束后6年內。
記者了解到,自2010年以來,國內的一些大型活動已經相繼開展了碳中和,如今年6月2日至6月5日舉行的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2019年會及2019世界環境日全球主場活動,通過購買碳匯的方式首次實現了碳中和,也即二氧化碳零排放。據環境部環境發展中心負責人介紹,經過核算預計整個會議期間將排放721噸二氧化碳,環境發展中心在河北承德圍場縣的塞罕壩林區購買了大約3000噸碳匯,遠遠超出碳排放量,實現扶貧與碳中和的雙重效應,體現了
綠色發展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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