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這幾年上到政策制定,下到各種媒體,都在以不同的形式爆錘VERRA。如政府層面禁止企業通過碳抵消方式申明
碳中和產品,再如英國衛報對REDD有效性的抨擊和一系列小作文對“漂綠”的抵制等。
雖然VCS多少是有點問題,但我總覺得歐盟僅僅因為這點問題大肆攻擊VERRA是不是有點過了?會不會還有其它原因?直到最近看到的歐盟達成的一項協議,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歐盟這樣做是為新推出的標準做鋪墊,這個新的標準就是基于碳清除(Carbon Removal)的
碳信用標準。
建立歐盟碳清除認證框架的協議
近日,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談判人員就一項法規達成了一項臨時協議,該協議旨在建立第一個歐盟級永久碳清除、碳耕作和產品碳儲存的認證框架。該框架旨在促進和加快歐盟部署高質量的碳清除和土壤減排活動。目前該協議只是臨時性的,需要等兩個機構正式通過才能生效。
據了解,該協議介紹了碳清除核證覆蓋的活動范圍、
方法學制定、第三方核查標準、登記系統的建立等。
活動范圍:
歐盟對碳清除沿用了IPCC的定義,并且僅限于來自大氣與生物碳的清除,具體包括:
1. 永久碳清除(將大氣或生物碳存儲幾個世紀);
2. 長期產品(如木基建筑產品)的臨時碳儲存,持續時間至少為35年,且可以在整個監測期間進行現場監測;
3. 碳耕作的臨時碳儲存(例如恢復森林和土壤、濕地管理、海草草甸);
4. 土壤減排,包括從土壤管理中減少碳和氧化亞氮,這些活動必須總體上減少土壤的
碳排放或增加生物物質的碳清除(包括濕地管理,不耕作和覆蓋作物,減少肥料的使用,結合土壤管理實踐等)。
方法學制定: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第三方核查標準:
可量化:活動需要帶來可量化的凈碳清除或減排效益(即碳清除和減排量應大于活動產生的排放量)
額外性:項目活動額外于常規做法
長期儲存:證書與儲存期限掛鉤,以確保長期儲存并將碳釋放的風險降至最低
可持續性:活動有助于實現可持續性目標,例如保護生物多樣性和水資源
建立登記系統:
該條例生效四年后,將建立一個全歐盟范圍內的認證登記系統,認證程序包括“開發方提供碳清除活動信息——第三方認證機構根據方法學進行核查——向開放方頒發碳清除證書——在歐盟登記系統中記錄”。
那么這個標準與之前的碳信用標準的區別在哪呢?其最大的區別在于這個標準下的碳信用都來自碳清除。
碳清除
所謂碳清除就是指通過人類活動從大氣中捕集二氧化碳并將其長期儲存在地質、陸地或海洋水庫或產品中。這包括人類對自然清除過程的增強,但不包括不是由人類活動直接引起的自然吸收。
碳清除的主要原則包括:
1. 捕集的二氧化碳必須來自大氣,而不是來自化石資源。清除活動可以直接或間接捕獲大氣中的二氧化碳,例如通過生物質或海水。
2. 后續儲存必須持久,這樣二氧化碳才不會很快重新排放到大氣中。
3. 清除必須是人類干預的結果,而不是地球的自然過程。
碳清除的主要方法包括:
1. 恢復森林和土壤,提高其自然碳儲存能力;
2. 更好地管理農田,提高其碳儲存潛力;
3. 利用機械系統直接捕獲二氧化碳并儲存在設施或產品中(不包括來自化石燃料的
碳捕集封存和利用)。
4. 將碳儲存在長期產品中,如木基建筑產品。
更高質量的碳信用
我們現在不管是VCS還是
CCER產生的碳資產,一般都叫做減排量ER(emission reduction),這是指本來要排放的溫室氣體因為做了項目然后不排放了,所以減少了排放。但是隨著技術的進步,很多項目是否真的是“本來會產生排放”的判定越來越模糊,所以慢慢被人所詬病。畢竟這些碳排放并沒有真正排放到大氣中。
而碳清除的原理是消除已經排放到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就不存在這個問題了。所以總體上講,碳清除相對于
碳減排是更加高質量的碳信用。
一直以來,
碳市場規則制定方面都是歐盟扛大旗,之前基于減排量的碳信用制度
CDM也是由歐盟主導推動,但如今全球最大的碳信用市場VCS卻不在歐盟,我想他們總歸有點不甘心。
所以歐盟有意通過將碳信用的方式從碳減排升級為碳清除來重新找回其在碳信用規則制定的話語權。如果成功實施,估計其它的碳信用認證機制也會跟上,甚至可能會影響巴黎協定下的全球碳信用機制SDM走向碳清除的道路。
再說回到市場端,一旦該條例生效,估計就有越來越多的
碳資產開發方轉向碳清除項目,技術研發和投資也將會有新的方向。而這對當前布局了大量減排類項目的開發者來說,可能不是一個好消息。因為如果大批的自愿和強制碳市場都轉向碳清除的話,這些碳減排項目可能將面臨被淘汰的風險。
歐盟一直主張碳抵消并不能真正有助于應對氣候變化,碳清除是一種更值得信賴的方式,它這個攤子到底能鋪多大?能分到多少市場份額?我們拭目以待!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