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的穩步推進,各省市正在積極配合國家開展歷史排放與年度排放的核算與核查工作。對重點排放企業而言,之前可能實施過
碳盤查工作,那么
碳盤查是否等同于
碳市場中的
碳核查呢?筆者認為雖然二者工作內容類似,但還是有所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 工作主體
碳盤查重在自查,企業可以內部組織或聘請相關咨詢機構對生產活動中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進行盤查。碳核查重在配合,是由具備公信力的第三方機構對企業某一時間段的溫室氣體排放進行核查,第三方核查機構必須獲得主管機構備案與頒發的核查資質。
2. 工作目的
在未開展國內
碳交易試點與國家碳市場建設之前,企業進行碳盤查的主要目的是通過碳排放信息的披露吸引投資者與消費者的關注,提高社會責任與企業形象;尤其對于出口型企業,產品
碳足跡要滿足出口國要求。作為國家碳市場穩定運行的數據保證,碳核查的主要目的通過歷史核查為主管機構進行配額分配提供有力保障,通過年度核查確保納入企業碳排放數據真實有效,保障交易及
履約的客觀公正。
3. 工作要求
一般而言,碳盤查對企業來說是一種自主行為,對排放基準、盤查周期、嚴格程度沒有強制性要求。而對納入國家碳市場的企業而言,碳核查則有強制要求,納入企業每年在履約前都必須接受第三方機構對上一年度碳排放的核查,以保證排放數據的準確性。本文來自易碳家。
4. 標準規范
碳盤查的主要標準規范包括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的ISO14064體系、世界資源研究所(WRI)與世界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WBCSD)制定的溫室氣體議定書(GHG Protocol);碳核查的標準規范是由國家發改委發布的24個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指南以及正在起草的國家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指南。
雖然有所區別,但碳盤查與碳核查還是緊密聯系的,尤其是對納入國家碳市場的重點排放企業而言,碳盤查與碳核查都是促進企業碳排放管理的有效途徑。隨著碳排放約束時代的來臨,納入企業應加強碳盤查,摸清家底,盤查過程中可以選取國家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指南作為標準規范,為配合碳核查工作做好充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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