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1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印發廣東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目標:2030年前,全省城鄉建設領域
碳排放達到峰值。
綠色低碳發展政策法規體系和體制機制基本建立;建筑節能、垃圾資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升,珠三角核心區新建建筑和基礎設施能源資源利用率達到國際領先水平;用能結構和方式更加優化,可再生能源應用更加充分;建筑品質進一步提高,
綠色建造方式廣泛推行;人居環境質量大幅改善,綠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綠色低碳運行模式基本建成。
《方案》提出,完善財政金融服務支持政策。完善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的相關財政政策,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強化綠色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優化信貸產品和服務支持節能降碳工作。推廣
合同能源管理,合理開放城鎮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市場,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全面推進建筑碳普惠激勵機制。同時,推動大灣區在
綠色建筑、綠色技術、綠色金融、建筑
碳交易、
碳標簽、近零碳排放區示范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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