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綠色金融模式為氣候環境問題提供全新解決方式
據了解,此次《報告》共分十個章節,包括綠色金融政策總體發展狀況分析,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綠色基金等方面政策研究,還有國內ESG投資基金發展研究、科技與綠色金融創新研究、綠色金融創新模式實踐研究、綠色金融典型案例以及綠色金融發展整體情況與趨勢分析。
其中綠色信貸政策實踐方面,一方面增加對金融機構綠色投融資激勵措施,一方面加強綠色信貸標準建設,推動綠色產業指導目錄、綠色信貸指引等標準協調,同時完善綠色信貸第三方評估市場,加強第三方機構認證評估資質的管理。
綠色保險方面,一方面,政策端建立健全綠色保險領域相關立法和行業標準,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增強各類資金支持、加強監管;同時,機構端持續創新綠色保險產品種類,健全風險管理保障體系,推動“保險+科技”模式,加強對復合型人才培養與儲備等。“目前綠色保險的發展模式還是以政府為主導,后續可能也會變成市場化發展。”潘擁軍表示。
綠色證券方面,政策引導企業在發行綠色證券前進行信息審核和披露,管理環境風險,2019至2022年綠色證券掛牌/上市的數量顯著增加。從具體實踐來看,包括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強化擬上市公司IPO的環境信息披露;加強環保、證券監管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與政策協調機制;形成對上市公司的環境績效直觀對比;彌合國內外綠色債券標準差異,推進國際互認等等。
“綠色基金的資金來源廣泛,屬于直接融資,可以進一步優化金融結構。”潘擁軍指出,綠色基金主要投向可再生能源、環境保護與治理、
節能減排和清潔技術、可持續農業等領域,有利于改善金融結構失衡。
同時, ESG在綠色發展過程中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ESG”已經成為各個行業的高頻熱詞,但我國ESG投資發展仍呈現不均衡性的特點。在政策的實踐創新中,一方面引導推動ESG投資規模,一方面通過法律規定提升信息披露質量,同時鼓勵創新投資方式與產品。
此外在科技與綠色金融創新的融合方面,隨著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技術發展,綠色金融科技應運而生,并在綠色信貸、PE/VC、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支付等有所突破。下一步,將加強信息數據可靠性、與監管政策協調、推動技術創新和人才培養 進行創新突破。
潘擁軍指出,通過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生態環保公募REITs、綠色資產證券化、綠色資產質押貸款等創新金融的模式,能夠引導社會資源到生態保護,與環保產業、環保公益結合,再回饋到綠色發展過程中。“創新的綠色金融模式正在為不斷變化的氣候和環境問題提供全新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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