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近日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
會議強調,“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
綠色低碳發展”“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
碳中和,加快打造
綠色低碳供應鏈”“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加強資源節約集約循環高效利用”。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離不開金融的大力支持,必須做好綠色金融這篇大文章。
綠色金融指的是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所提供的金融服務。綠色金融以金融市場為載體,可通過經濟手段調節資金流向綠色低碳領域,引導更多經營主體主動進行生產方式綠色低碳轉型。
綠色發展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要求,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低碳化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環節。生態環境問題歸根到底是經濟發展方式問題。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需要加快推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等調整優化,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完善支持綠色發展的財稅、金融、投資、
價格政策和標準體系,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加快節能降碳先進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倡導綠色消費。據測算,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往往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回報周期也比較長,僅靠政府資金遠遠不夠,迫切需要增強金融機構的投融資支持,大力發展綠色金融。
近年來,在新發展理念的引領下,我國金融機構積極發展綠色金融,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多種形式的金融服務和融資支持,在促進全社會綠色低碳轉型方面展現出巨大潛力和價值。實踐證明,發展綠色金融是改善融資結構、拓寬生態項目資金來源渠道、促進生態環境保護、推動綠色發展的有效途徑,能夠為相關領域資金需求和資源優化配置提供重要支撐,對于促進綠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我國綠色金融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目前已形成以綠色貸款和
綠色債券為主、多種綠色金融工具蓬勃發展的多層次綠色金融市場體系,融資模式、風險防控方式等方面都有所創新,同時也需解決發展速度較慢、信息披露機制不夠健全、融資成本偏高等方面的問題。面向未來,要以更高質效的綠色金融為綠色低碳轉型賦能,可以從加強支持引導、創新產品服務、防范化解風險等多方面發力。
其一,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只有以完善的政策體系和市場環境精準支持綠色金融發展,才能更有效地調動金融機構的積極性,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綠色發展領域。有關地方和部門應加強統籌協調,在綠色項目認定、綠色金融政策激勵等方面形成合力,在綠色擔保等方面給予綠色金融工具更多更實的政策便利。同時,要不斷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開展金融機構碳核算和環境信息披露,優化綠色金融評價方法,推進綠色金融業務標準化、規范化、透明化。要加快培育規范高效的中介服務市場,完善融資過程的相關配套服務體系,統一認證標準規范,降低融資費用。
其二,創新相關產品服務。適應綠色金融快速發展的新形勢,金融機構應進一步增強綠色金融供給能力,大力開發適合市場需要的產品,為綠色發展量身定制個性化、多樣化和差異化的創新服務。在不斷做大綠色金融業務規模的同時,還應加快提升綠色金融發展質量,以高質量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要加快創新多元化融資途徑,更好滿足經營主體多樣化需求,讓更多綠色項目落地生根、開花結果。加大對
清潔能源、資源循環利用等重點支持領域的信貸投入,全力支持綠色經濟發展。以綠色信貸為基礎,不斷擴展綠色租賃、綠色信托等領域,加強多元化產品整合運用,為企業提供綜合化綠色金融服務。
其三,有效防范化解風險。與傳統融資項目相比,綠色項目大多周期較長、回報率較低,還可能會帶來一定的投資風險。因此,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還需要全方位強化風險防控,有針對性地建立綠色金融監測與分析模型,精準識別各類風險,提升綠色金融風險的預見、應對和處置能力,努力為綠色低碳產業提供更多長期、低成本、可持續的資金支持。
(作者為福建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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