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雙碳”目標下,金融機構今年以來頻頻發力
碳金融,與“碳”掛鉤的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體系不斷涌現。9月3日,金融機構碳核算
平臺在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亮相;7月份,中國銀行麗水市分行發放首筆林業
碳匯質押貸款;2月份,四川天府新區川西林盤
碳匯線上交易正式達成;去年,
北京銀行落地了
北京市首單
碳配額質押貸款以及首單
CCER(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質押貸款。
人民銀行統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本外幣
綠色貸款余額27.05萬億元,比年初增加了5萬億元,高于各項貸款增速27.8個百分點。從國際成熟市場的經驗來看,
碳市場的金融化是必然趨勢,金融機構的加入可以幫助市場更好實現
價格發現。國際上很早就開始了
碳市場金融化的探索,巴克萊銀行是首家為歐盟
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建立
碳交易平臺的英國銀行,自2005年1月以來,二氧化
碳排放的交易量已超過3億噸;再如,匯豐聯合瑞士信托銀行、法國興業銀行建立了2億歐元的碳排放交易基金,直接投入
碳交易市場等。
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綠色發展聯盟蘇州中心主任邵先輝根據長期跟蹤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ETS)的研究成果分析,交易產品從歐盟碳排放配額(EUA)和核證減排量(CER)類現貨發展到期貨以及期權等產品,帶動了交易量和
碳價的顯著增長,提升了碳市場對實現區域
碳減排目標的地位和作用。邵先輝從歐盟各交易所的交易參與方數據分析,在推動碳市場發展的過程中,金融機構逐漸成為碳市場的參與主體之一,對碳市場金融化的發展起到了重要支撐。碳市場金融化在帶動大批金融機構參與碳市場服務的同時,更加帶動了
碳資產開發管理、節能降碳技術服務、企業
碳管理平臺等相關市場服務的快速發展和普及,并形成了歐盟碳服務業全球化的先發優勢。這方面非常值得中國碳市場的政策和管理部門研究、借鑒。
目前,我國的碳市場機構自
試點交易市場啟動以來,一直在積極探索碳市場金融化方面的產品創新,只是受制于經驗和市場規模的限制,成效并不顯著。
邵先輝建議后續可以通過三項措施來助力碳市場的金融化:建議碳市場管理機構和參與方攜手健全國家和地方的碳金融相關政策法規;引導東部發達地區金融機構開發支持西部地區碳減排的碳金融產品,促進西部地區碳金融市場快速發展;隨著全國碳市場擴容,碳金融的發展空間也會不斷拓展,金融機構應當著眼長遠,加大碳金融參與度和積極性,立足國內碳市場發展實際,積極研發碳金融產品、拓展碳金融業務,通過提供多元化的產品和服務,成為活躍碳市場的主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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