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金融的發展需要統一標準
在上述論壇上,轉型金融發展需要統一標準成為發言嘉賓的共識。
“不管是金融產品,還是企業對碳中和的整體需求,更多是想培育這個市場,讓這個市場對自愿減排的認知度提升、能力建設提升,包括碳中和一體化整體的服務,這最主要的。同時還要去研究、去發掘更多能幫助社會減排的產品,包括一些標準體系和機制。”崔宇表示。
“對于什么是高碳企業、高排放企業要有明確定位。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識別哪些企業能夠使用轉型金融,如何通過這樣的資金幫助它們降低減排。只有定義清楚了,才不至于陷入洗綠陷阱。”理彼德·伯內特認為,所以必須制定框架和標準,必須要有好的工具和激勵手段,企業要進行信息披露,才能幫助企業獲得所需的轉型金融資金,讓它們有動力去減碳。
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副院長、北京綠色發展中心創始人胡敏分享了轉型金融如何發揮最大效用并且避免洗綠行為的觀點。首先,“轉型金融目錄”的制定和轉型金融本身的聚焦非常重要。“如果希望用于轉型金融的有限資金能夠發揮最大的作用,用在刀刃上,非常重要的是要聚焦,解決最關鍵的問題,要集中在高耗能產業低碳化的過程。”
其次,轉型金融要有效避免洗綠行為,最重要的是從標準入手。“轉型金融產品要跟效果掛鉤,產生了什么樣的環境效益才給什么樣的成本。效益越好,可能成本越低。所謂的環境效益就是減排、節能。轉型金融產品標準至少應該符合國家標桿的水平,甚至國際先進水平,才能使錢用在刀刃上,能夠真正產生環境效益。”胡敏表示。
此外,轉型金融還要有保障措施,類似于綠色金融的保障措施,比如標準制定、信息披露、激勵措施、金融創新等。“監管方不應該光是制定標準,同時也要衡量哪些保障措施可以使得轉型金融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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