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22年2家外資銀行首批納入央行
碳減排支持工具金融機構范圍之后,今年2月又有2家外資銀行入場。
同時,今年央行碳減排支持工具力度加大。2023年1月末,央行發布公告稱,碳減排支持工具延續實施至2024年末,將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和外資金融機構納入碳減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機構范圍,進一步擴大政策惠及面,深化
綠色金融國際合作。
綠色金融開放深化 新增2家外資銀行入選
《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2月以來,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亞中國”)和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豐中國”)獲選納入中國人民銀行碳減排支持工具金融機構范圍。
東亞中國執行董事兼行長何舜華表示:“秉承集團‘成為大中華及其他地區于可持續發展方面的領先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愿景,東亞中國正匯集集團在ESG領域的豐富經驗,不斷加大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領域的發展力度,明確將綠色金融作為銀行業務發展重點之一。未來,我們將進一步發揮集團優勢,支持并不斷推進綠色信貸業務,持續提升本行綠色信貸規模及其在對公貸款中的占比,為中國經濟向綠色低碳轉型貢獻更多力量。”
匯豐中國行長兼行政總裁王云峰表示:“
清潔能源、節能環保和碳減排技術的發展是推動中國‘雙碳’目標實現的重要支柱,也是匯豐在致力于支持推動全球低碳轉型的過程中重點關注的領域。我們將持續加大對這些新興領域的支持力度,滿足新產業、新項目對于融資的新需求。同時,憑借我們在可持續發展金融方面的國際經驗與業務網絡,協助中國企業在世界的‘綠色新賽道’上發揮競爭優勢。”
2022年,已經有德意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法國興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納入碳減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機構范圍,隨著東亞中國和匯豐中國的加入,央行碳減排支持工具外資金融機構范圍擴容。
“將外資銀行納入碳減排支持工具金融機構范圍,一方面意味著中國綠色金融的開放進一步深化。另一方面也意味著中國對碳減排、綠色轉型的高度重視和持續推進。”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研究員、內蒙古銀行研究發展部總經理楊海平告訴記者。
助力中小銀行參與綠色低碳轉型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
會議精神,精準有力實施好穩健的貨幣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發展等領域支持力度,2023年1月底,人民銀行印發通知,延續實施碳減排支持工具等三項貨幣政策工具。
一是碳減排支持工具延續實施至2024年末,將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和外資金融機構納入碳減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機構范圍,進一步擴大政策惠及面,深化綠色金融國際合作。
二是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延續實施至2023年末,2023年繼續并行實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在保障能源供應安全的同時支持經濟向綠色低碳轉型,助力科學有序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
三是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延續實施至2023年6月末,將中小微物流倉儲企業等納入支持范圍,進一步增強金融支持交通物流保通保暢的力度,助力交通物流業高質量發展。
其中“將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和外資金融機構納入碳減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機構范圍”再次引起業內關注。
據悉,碳減排支持工具是央行在2021年11月8日正式推出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該工具向金融機構提供資金采取“先貸后借”的直達機制,金融機構向重點領域發放碳減排貸款后,可向央行申請資金支持,但需向央行提供合格質押品,此前發放對象暫定為全國性金融機構。
隨著該工具實施的深化,金融機構范圍擴容至中小銀行。
2023年2月9日,人行營管部貨幣信貸管理處處長余劍在“2023年第一季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近期人民銀行決定進一步擴大碳減排支持工具支持對象,經評估,
北京銀行、
北京農商銀行、北京中關村銀行將自2023年起納入工具支持范圍。
楊海平建議,銀行機構應深入研究我國綠色低碳轉型方向,以及綠色金融政策體系,堅定綠色低
碳金融發展戰略,將自身發展與綠色產業發展、碳減排實踐、綠色經濟轉型實踐相結合,積極提供綠色金融解決方案。
(編輯:朱紫云 校對:翟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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