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從人民銀行武漢分行一季度新聞發布會獲悉,湖北銀行、漢口銀行、武漢農商行三家金融機構納入湖北省
碳減排支持工具范圍,從4月起,可首次申請
碳減排支持工具資金。
近日,央行印發通知,為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
綠色發展等領域的支持力度,碳減排支持工具延續實施至2024年末,在21家全國性銀行的基礎上,將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和外資金融機構納入碳減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機構范圍。
碳減排支持工具于2021年11月正式推出,由金融機構“先貸后借”為
清潔能源、節能環保、碳減排技術等3大領域的企業提供貸款。發放碳減排貸款后,金融機構可向人民銀行申請資金支持。人民銀行按貸款本金的60%向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利率為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同時,要求金融機構提供貸款帶動的碳減排效果,確保確保政策資金投向碳減排重要領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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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貨幣信貸管理處處長朱華稱,結合湖北省綠色信貸工作實際情況,摸排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碳減排業務需求,在征求銀行意愿的基礎上,選擇湖北銀行、漢口銀行、武漢農商行作為我省納入碳減排支持工具的3家法人機構。這三家機構將從4月起,可首次申請碳減排支持工具資金,申報范圍為2023年1月1日以來發放的碳減排貸款,審核通過的貸款將會獲得人民銀行優惠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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