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未來在碳市場中會扮演什么角色?銀行目前在發展碳金融上有哪些挑戰?
魯政委:從國內外經驗來看,銀行可以通過三種路徑參與全國碳市場:
一是開展碳市場運行相關的金融中介服務。銀行可以為環境和碳排放權交易所提供
開戶、結算、存管等基礎碳金融服務和開發全流程的配套金融服務。
二是為碳市場交易主體提供碳金融專業服務。2022年5月,證監會發布了《碳金融產品》金融行業標準,銀行可以依據相關行業標準,為參與
碳交易的企業、機構和個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在為企業服務方面,銀行既能夠以企業碳配額或
CCER 作為抵質押物向企業發放貸款、發行
碳債券等融資服務,也可以探索未來發展碳金融衍生產品,為企業管理碳配額及碳價格風險提供衍生品對沖服務。此外在碳
托管、碳理財等領域銀行也能發揮專業能力。
三是自身參與碳配額交易和
碳信用交易。比如一些銀行自身有碳配額清繳的任務,一方面需按照要求完成配額交易,另一方面也要積極探索自身減排的有效路徑,在雙碳目標的引導下,很多銀行也積極開展碳中和的相關行動,在自身減排的基礎上,通過購買CCER等可信的
碳信用來抵消部分排放。不論哪種情況,銀行都可以通過自身的參與,降低運營成本,也為落實雙碳目標貢獻力量。
目前銀行在碳金融方面面臨一些挑戰。第一,碳交易市場規模和成熟度有限,短期內商業銀行參與的空間有限。規模上,
試點碳市場發展僅局限于當地省市,而全國碳市場處于啟動交易初期,目前兩者都不屬于銀行監管部門所認可的合格金融產品,商業銀行亦未獲準進入全國統一碳市場。從全國統一碳市場來講,初始配額分配是碳市場重要環節,明確的碳排放配額總量控制目標及相應的動態調控機制對穩定市場預期十分重要,而目前全國碳市場尚未對其進行明確。
第二,商業銀行自身仍需加強能力建設。一些商業銀行在碳金融、
碳資產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儲備不足,參與碳市場、碳金融的能力意識有待提升。國內碳市場還處于起步階段,碳金融產品創新實踐不足,僅有少量商業銀行開展過碳金融產品創新的業務,但可推廣性、可復制性較差。一些創新產品的外部法律支撐也還不完備。
第三,碳金融工具有待發展。目前活躍在國際碳金融市場上的主要交易工具是與排放權相關的
碳期貨、遠期、期權等各種碳金融衍生品,這些產品為碳交易雙方提供了新的風險管理和套利手段。我國目前碳市場的發展思路是在碳市場現貨市場成熟后穩步推進碳金融衍生品市場,因此,因此碳市場發展初期的碳金融工具和產品相對有限。
——CCER交易有待有序重啟 夲呅內傛萊源亍:ф啯碳*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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