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的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世界氣象組織宣布,地球的溫室氣體濃度已達到歷史最高位,全球氣候持續惡化,冰川融解,極端天氣頻發。過度的
碳排放使得地球環境加速惡化,為了尋求發展與生存的平衡點,全世界都在積極探索降碳方法,追尋那個“零碳”的未來。
如今,實現“碳達峰”與“
碳中和”成全球共識。而想實現“雙碳”目標,推動非化石能源替代最為關鍵。因而,開啟能源革命,使生產用能從煤電、氣電等化石能源消耗,轉變成風電、光電等
清潔能源消耗,就成了各國發展的大勢所趨。
在這一過程中,如何突破能源領域的“不可能三角”是制約能源替代的主要瓶頸。
所謂能源的“不可能三角”,是指能源的低成本、清潔環保與安全穩定三要素幾乎不可能同時實現。因而,在現有技術條件下,追求能源的清潔環保與安全穩定,就往往會伴隨著發電、用電成本的大幅提升,電價與用電穩定性也將會難以保障。
國際上,突破這一困境的思路非常一致,即通過能源技術創新,來降低清潔能源的發電、用電成本。于是“
碳交易”“
碳市場”“
碳金融”等概念應運而生。
能源科技的發展往往耗時長、難度大、投入高,這就意味著,能源科技公司所需要的資金,必須具備“長周期、低成本、大規模”三個特點,而這三個特點,明顯與資本追求“低風險、快流動、高回報”的自然運作邏輯背道而馳。
而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構建
綠色金融秩序,就能通過分配碳排放配額,來強制高耗能企業向低耗能企業購買配額,從而引導市場資金向低耗能企業流轉。央行前行長周小川曾說:“碳市場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引導投資,通過跨多個年度的項目與技術投資,著重改變未來的生產模式和消費模式。”
在這樣的背景下,全球有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參與碳交易市場建設。
1998年,《京都議定書》在日本簽署,各締約國以聯合國為中心,開始嘗試以國際合作與國際貿易的形式推行降
碳減排,碳市場與碳金融概念逐漸出現;
2005年,歐盟“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ETS)落地,締造了世界上首個且目前全球最大的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歐盟碳金融秩序由此確立;
2009年,美國區域溫室氣體減排行動(RGGI)正式啟動,成為美國第一個強制性的、基于市場手段的溫室氣體減排區域性行動。
而中國,則在2021年7月正式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成為世界范圍內第一個建立國家級碳市場的發展中國家,并意圖通過實行強制碳交易體系來推動“雙碳”政策落地。今年,該政策將正式邁入建設的高峰期。
那么,在現實危機的壓力下,在國家政策的推動下,我國碳市場建設是否順利、制度是否完善,能否做到接軌國際?從市場整體視角看,我國企業
履約情況如何?對于
履約壓力更大的高耗能企業而言,他們的出路在哪里?碳金融又在其中扮演著怎樣的角色?
再深一步,透視碳交易規則及其背后的思維模式,我們還要問:隨著規則的完善與補充,碳市場背后那雙“無形的手”,究竟能為主動降碳減碳的企業帶來多大的經濟價值?這能否真正改變我國投資者與企業家的思維模式,使資金與技術力量有效的向低能耗領域轉移?
歷史的車輪滾滾向前,中國碳市場的發展方興未艾,這一切的疑問都需要探討與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