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副行長劉桂平在日前舉辦的2021外灘金融峰會上表示,要做好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必須從思想上提高認識、厘清思路,行動上措施得當、強力推進。他強調,實現“雙碳”目標是國家戰略,必須全國一盤棋。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繼續強化
綠色金融“三大功能”,做實做強
綠色金融體系“五大支柱”,更好服務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
劉桂平表示,實現“雙碳”目標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必須徹底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必須看到,我國以煤為主的能源格局和以煤電為主的電力結構短期難以根本改變。國民經濟向綠色低碳轉型是一個動態優化過程,金融既要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又不能簡單過快地退出傳統能源領域,需要通過對更高標準、更高效率產能的支持,引導對傳統落后產能的“減量替代”,從而逐步實現能源結構轉型。
“在這方面,相比綠色金融,轉型金融可應用于碳密集和高環境影響的行業、企業、項目和相關經濟活動,服務對象具有更大的靈活性,更好的適應性,可以更好地支持我國大規模的能源結構轉型的投資需求。”他表示,金融對達到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等標準的領域和項目要繼續給予支持,對達不到相關要求的“兩高”領域和項目,要嚴格管理,有序退出,最終形成轉型金融與綠色金融相輔相成、良性互動的局面。
劉桂平表示,實現“雙碳”目標時間緊、任務重,必須清醒看到其艱巨性。同時,實現“雙碳”目標是一個動態平衡過程,必須科學施策,靈活應對。
他說,據國際能源署報告,2050年實現凈零排放的關鍵技術中,50%尚未成熟。為此,我們既要發揮金融的作用,大力支持減碳、零碳、去碳技術創新與應用,又要加快研究制訂轉型金融標準,支持市場主體沿著清晰的路徑向低碳、零碳和去碳過渡。
從2016年開始,人民銀行通過發揮金融支持綠色發展的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和市場定價“三大功能”作用,探索形成了以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環境信息披露框架、綠色金融激勵約束機制、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綠色金融國際合作為支柱的綠色金融體系,最近又研究設立了
碳減排支持工具,有效推動了綠色金融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
劉桂平表示,當前的工作至少應考慮四個方面:一是對標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進一步深化和完善綠色金融體系;二是有序開展氣候風險壓力測試,前瞻性應對氣候變化可能帶來的金融穩定問題;三是不斷強化
碳市場功能,運用金融的力量推動碳定價機制建立完善并高效運行;四是加強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協同配合,有效形成政策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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