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地區間綠色金融標準和監管合作
國際和國內的經驗都表明,地區間綠色金融的界定標準、評價方法和環境信息披露要求的過度差異化會成為綠色金融發展的障礙。如果各地的綠色金融標準都不一致,進行跨境投資的主體就可能面臨多重認證的額外成本或擬投資的綠色標的不被認可的風險。因此,大灣區各地監管部門有必要探索如何強化綠色金融標準的可比性、可兼容性和的一致性,爭取做到綠色金融產品互認,降低綠色資產跨境交易的成本。
國際上即將成立一個新的機構,名字叫ISSB, 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 Board(國際可持續標準委員會)。這個機構計劃采取“模塊化”的方法來推動全球可持續相關信息披露的一致化,這種做法值得我們借鑒。模塊化即在一個披露標準體系中,有基礎模塊,也有若干個附加模塊。基礎模塊中規定的披露要求適用于所有披露主體和所有地區,是最基本的要求,這樣就提供了標準一致性的基礎。附加模塊可適用于大型企業、特定行業的企業,或某些能力較強的地區。每個地區可以在強制要求的基礎模塊之外自主選擇是否要采納一些額外模塊。這有點像買汽車,車里的有些設施是基本配置,貴的車和便宜的車都有這些基本配置,但有些是可以多花點錢可以買的額外配置。這種安排就可以在充分考慮到地區、行業和企業差異的同時最大程度地提升標準的一致性。大灣區可以按此思路率先做一嘗試,以推動綠色金融標準的逐步趨同。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 放_交-易^網^t an pa i fang .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