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副校長馬海濤教授25日表示,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這一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不能單靠行政政策,需要財稅政策的有力支持和保障。
在
北京市政府、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生態環境部等聯合舉辦的“2021全球能源轉型高層
論壇”上,馬海濤作了《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財稅政策優化路徑》主題演講。
馬海濤認為,從時間維度上看,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不同階段的財稅任務重點應有所不同。在2030年前的實現碳達峰階段,主要財稅任務應當是綜合運用財稅政策約束與激勵,促進經濟向低碳轉型,推動能源結構調整,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在2060年前的實現碳中和階段,主要財稅任務應當是
低碳經濟運行制度保障,完善稅制與
碳排放交易市場,同時提供
低碳經濟運行技術保障,支持低碳技術研發與推廣應用。
馬海濤介紹,減少碳排放的綜合路徑主要有四個方面,包括加快構建
清潔能源體系、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發展
綠色低碳技術、發展自然
碳匯。
在構建清潔能源體系方面,馬海濤分析,目前我國可再生能源占比偏小,2020年煤炭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為56.8%,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占比偏小;從短期看,“一煤獨大”的格局還將維持,行政命令式減排難度大、效力有限。“運動式減碳”實現節能、降耗、減排的難度越來越大,各個領域分散式減排的潛力越來越有限。
“而與能源相關的現行財稅政策也有改進的空間。”馬海濤說,目前煤炭資源稅的最低幅度稅率較低,征稅范圍較為狹窄,對森林草場等自然碳匯保護力度不強。此外,成品油消費稅的稅收征收方式粗放、監管方式單一、監管協同機制不力助長了偷逃稅行為。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力度在
新能源全產業鏈上分布不均,缺少對儲能技術研發的支持。
研究結果顯示,在工業領域相關的財稅政策也存在不足。馬海濤介紹,部分補貼存在市場扭曲,導致傳統行業產能過剩問題仍然存在,轉型動力不足。他舉例說,環境保護稅定位為治污而非減碳,稅負偏低。企業所得稅優惠力度較低,對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應用激勵不足。政府綠色采購管理不完善,政策覆蓋不全。
馬海濤建議,優化財政獎補政策,加大稅收懲罰力度,在能源使用環節,擴大清潔能源使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行業覆蓋范圍;在工業初級產品加工和進口環節,實施差別化的出口退稅政策和關稅政策;在工業生產環節,實施鼓勵低碳工藝和資源循環利用的補貼和稅費優惠政策,推廣綠色低碳技術與工藝應用;在工業產品消費環節,發揮政府綠色采購示范引導作用。同時形成各地特色化的財稅方案,優化產能空間布局。
馬海濤等
專家在調研中發現,目前我國綠色低碳技術自主創新能力不足,“近年來,中國綠色低碳技術發展取得積極成效,但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整體仍處于‘跟跑’狀態。”他說,比如綠色低碳重大技術儲備不足,一些領域還受制于人;創新鏈與產業鏈協同保障能力不夠,技術轉化率偏低。
對此,馬海濤建議,優化低碳技術創新的財政投入,加大財政專項資金投入到綠色低碳科技攻關項目,及時清理低效補貼。采用稅收減免、投資抵免、在投資退稅等多種稅收支出形式降低低碳技術開發成本。